《五行大義》 (隋)蕭吉
五行大義序
上儀同三司城陽郡開國公蕭吉撰
夫五行者。蓋造化之根源。人倫之資始。萬品禀其變易。百靈因其感通。本乎陰陽。散乎精像。周竟天地。布極幽明。子午卯酉爲經緯。八風六律爲綱紀。故天有五度以垂象。地有五材以資用。人有五常以表德。萬有森羅。以五爲度。過其五者。數則變焉。實資五氣。均和四序。孕育百品。陶鑄萬物。善則五德順行。三靈炳曜。惡則九功不革。六珍互興。原始要終。靡究萌兆。是以聖人體于未肇。故設言以筌象。立象以顯事。事既懸有。可以象知。象則有滋。滋故生數。數則可紀。象則可形。可形可紀。故其理可假而知。可假而知。則龜筮是也。龜則爲象。故以日爲五行之元。筮則爲數。故以辰爲五行之主。若夫參辰伏見。日月盈虧。雷動虹出。雲行雨施。此天之象也。二十八舍。內外諸官。七曜三光。星分歲次。此天之數也。山川水陸。高下平汙。嶽鎭河通。風回露蒸。此地之象也。八極四海。三江五湖。九州島百郡。千裏萬頃。此地之數也。禮以節事。樂以和心。爵表章旗。刑用革善。此人之象也。百官以治。萬人以立。四教修文。七德閱武。此人之數也。因夫象數。故識五行之始末。藉斯龜筮。乃辨陰陽之吉凶。是以事假象知。物從數立。吉每尋閱墳索。研窮經典。自羲農以來。迄于周漢。莫不以五行爲政治之本。以蓍龜爲善惡之先。所以傳雲。天生五材。廢壹不可。尚書曰。商王受命。狎侮五常。殄棄三政。故知得之者昌。失之者滅。昔中原喪亂。晉氏南遷。根本之書不足。枝條之學斯盛。虛談巧筆。競功于壹時。碩學經邦。棄之于萬古。末代踵習。風軌遂成。雖複占候之術尚行。皆從左道之說。蔔筮之法恒在爻象之理莫分。月令靡依。時制必爽。失之毫發。千裏必差。水旱興而不辨其由。妖祥作而莫知其趣非因形像。罕征窮者。觀其謬惑。歎其學人。皆信其末而忘本。並舉其麤而漏細。古人有雲。登山始見天高。臨壑方覺地厚。不聞先聖之道。無以知學者之大。況乃五行幽邃。安可斐然。今故博采經緯。搜窮簡牒。略談大義。凡二十四段。別而分之。合四十段。二十四者。節數之氣總。四十者。五行之成數。始自釋名。終于蟲鳥。凡配五行。皆在茲義。庶幾使斯道不墜。知其始焉。若能治心靜志。研其微者。豈直怡神養性。保德全身。亦可弼諧庶政。利安萬有。斯故至人之所達也。昔人感物制經。吉今因事述義。異時而作。共軌殊途歎味道之不齊。求利物之壹致。倚焉來哲。補其阙焉。
五行大義總目
第壹釋名就此分爲二段
壹者釋五行名 二者論支幹名
第二辨體性 第三論數就此分爲五段
壹者起大衍論易動靜數 二者論五行及生成數
三者論支幹數 四者論納音數
五者論九宮數 右大小八篇第壹卷
第四論相生就此分爲三段 壹者論相生
二者論生死所 三者論四時休王
第五論配支幹 第六論相雜就此分爲三段
壹者論五行雜體 二者論支幹雜
三者論方位雜 第七論德
第八論合 第九論扶抑
第十論相克 第十壹論刑
第十二論害 第十三論沖破
右大小十四篇第二卷 第十四論雜配就此分爲六段
壹者論配五色 二者論配音聲
三者論配氣味 四者論配藏府
五者論配五常 六者論配五事
右大小六篇第三卷 第十五論律呂
第十六論七政 第十七論八卦八風
第十八論性情 第十九論治政
右大小五篇第四卷 第二十論諸神
第二十壹論五帝 第二十二論諸官
第二十三論諸人就此分爲二段 壹者論人配五行
二者論人遊年年立 第二十四論禽蟲就此分爲二段
壹者論五靈 二者論三十六禽
右大小七篇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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