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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巳占-唐-李淳風 > 8-乙巳占 卷第壹
乙巳占 卷第壹

天象第壹
  

  論天體象者,凡有八家:

  壹曰渾天,即今所載張衡《靈憲》是也;

  二曰宣夜,絕無師學;

  三曰蓋天,《周髀》所載;

  四曰軒天,姚信所說;

  五曰穹天,虞聳所擬;

  六曰安天,虞喜所述;

  七曰方天,王充所論;

  八曰四天,祅胡寓言。

  凡此八家,渾天最親,今獨取之,以載於此。

  淳風謹按:張衡天文之妙,冠絕壹代。所著《靈憲》、《渾儀》略具辰曜之本,今寫載以備其理矣。

  《靈憲》曰:昔在天王,將步天路,用定靈軌,尋緒本元,先準於渾體,是焉正儀立度,而皇極有攸建也,樞運有攸稽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茲以生心,故《靈憲》作興,曰:太素之前,幽清玄靜,寂寞冥默,不可為象。厥中唯虛,厥外唯無,如是者永久焉。斯謂溟涬,蓋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無自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並氣同色,渾噸不分。故道誌之言雲: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也,其遲速故未可得而紀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謂龐鴻,蓋乃道之幹也。道幹既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郁構精,時育庶類,斯謂天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層,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經緯之。八極地之維,徑二億三萬二千三百裏,南北則短減千裏,東西則廣增千裏。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則是渾已。將覆其數,用重勾股,懸天之景,薄地之儀,皆移千裏,而差壹寸,得之,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天有兩儀,以舞道中。其可睹,樞星是也,謂之北極。在南者不著,故聖人弗之名焉。其世之遂,九分而減二。陽道左回,故天運左行。有驗於物,則人氣左嬴,形左繚也。天以陽回,地以陰淳。是故天致其動,稟氣舒光;地致其靜,承施俟明。天以順動,不失其中,則四序順至,寒暑不忒,死生有節,故品物用生。地以靈靜,作合承天,清化至養,四時而後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著天,至厚莫若地也。至質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水精為漢,周於天而無列焉,思次質也。地有山嶽,以宣其氣,精種為星。星也者,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跱,各有攸屬。紫宮為皇極之居,太微為五帝之庭。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市有座。蒼龍連蜷於左,白虎猛踞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黃帝軒轅於中。六擾既畜,而狼蚖魚鱉,罔有不具。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於是備矣。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壹,地廣二百四十二分之壹。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陽之精,其數奇。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而乃缺唇,陰之精,其數偶。其後有窮羿者,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求筮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無恐無驚,後且大昌。姮娥遂托身於月,是為蟾蜍。夫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眾星被曜,因水轉光,當日之沖,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遇月則食,日之薄地,暗其明也。由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大,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由明瞻暗,暗還自奪,故望之若小,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也。月之於夜,與日同而差微。星則不然,強弱之差也。眾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壹居中央,謂之北鬥,動變挺占,實司王命。四布於方,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歷示吉兇,五緯躔次,用告禍福,則天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微星之數,蓋萬壹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鹹得系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夫三光同形,而有似珠玉,神守精存,麗其職而宣其明,及其衰也,神歇精斁,於是乎有隕星。然則奔星之所墜,至則石矣。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則逆,逆則遲:迫於天也。行遲者犯之於東,東屬陽;行速者視之於西,西屬陰。日旦而月夕,此配合也。攝提、熒惑、填星候晨,見附於日也,太白、辰星俟昏,見附於月也。三陽二陰,三天兩地,故男女取則焉。方星巡鎮,必因常度,茍或盈縮,不逾於次。故有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蓬,絮內,各壹星,錯於五緯之間,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實祅星經之所,然後吉兇宜用,其祥可量也。


天數第二

  王藩者,廬江人也。吳時為中常侍,善術數。傳劉洪《乾象歷》,依乾象法而論渾天曰:

  前儒舊說,天地之體,狀如鳥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故曰:渾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二分度之百四十五半。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北極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亦三十六度,兩極相去壹百八十二度半強。繞北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赤道橫絡,謂之中規。赤道帶天之纮,去兩極各九十壹度少強。黃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度稍弱,西交於奎十四度少強。其出赤道外,極遠者二十四度,鬥二十壹度是也;其入赤道內、極遠亦二十四度,井二十四度是也。日南至,在鬥二十壹度,去極壹百壹十五度少強。是日最南,去極最遠,故景最長。黃道鬥二十壹度,出辰入申,日晝行地上壹百四十六度強,故晝短;夜行地下,二百壹十九度稍弱,故夜長。自冬至之後,日漸去極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漸多,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漸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漸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四度,去極六十七度少強,是日最近北極,故景最短。黃道井二十四度,出寅入戌,日晝行地上二百壹十九度多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強,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漸去極遠,故景少長。日晝行地上度漸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上度漸多,故夜稍長。日所在度漸南,故日出稍南,以至於冬至而復初焉。鬥二十壹度,井二十四度,南北相去四十八度。春分日在奎十四度少強,秋分日在角五度少弱,此黃、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極俱九十壹度少強。南北處交鬥二十壹度、井壹十四度之中,故景居二至長短之中。奎十四度,角五度,故曰:在赤道。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二度半強。故曰:見之漏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刻,謂之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為分;人之晝夜,以昏明為限。日未出前二刻半為晚,日入後二刻半為昏。故損夜五刻以益晝,是以春秋二分之漏,晝五十五刻。

  王藩按:《周禮》曰:"夏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鄭眾說雲:"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與土圭等,謂之地中。今穎川陽城地也。"鄭玄雲:"凡日景於地,千裏而差壹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之下萬五千裏也。以此推之,日當去其下地八萬裏矣。日邪射陽城,為天徑之半也。天體圓如彈圓,故地處天之半,而陽城居其中,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以勾股法言之:旁萬五千裏,勾也;八萬裏,股也;無盈縮矣。故知從日邪射陽城為天徑之半也。從日邪射陽城,弦也。以勾股求弦法,八之,得八萬壹千三百九十四裏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十壹萬三千六百八十七裏六十八步壹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數也。壹度凡壹千四百六裏二十四步六寸四分有奇。黃、赤二道相與交錯其間,相去二十四度,以兩儀準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二分度之壹百四十五半,是以知天體圓如彈丸。"

  淳風按:"王藩所論,冬夏二至,春秋二分,日度交黃道所在,並據劉洪乾象所說,今則並差矣。黃道與日相隨而交,據今正觀三年乙醜歲,則冬至日在鬥十二度,夏至在井十五度,春分日在奎七度,秋分日在軫十五度,每六十年余差壹度矣。淳風今略陳新法,以考天數及渾儀交道等法如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及分縱橫斜側皆定耳,更無盈縮。先以銅鐵為環卷六枚,兩兩合,周徑二小四大。大者適容其五枚,各均賦三百六十五度及分。其壹大者,名為平準卷,唯雕刻六十四卦十二辰,先側立二大環卷,南北側之,以平準卷交合加之,令側者為南北,徑準為主。壹曰遊環。遊環上安肛釧,遊環著雙軸,以內大環軸孔中,令得運轉。軸中壹圓長筒管。其筒孔周徑,準儀大小而斟酌之。若長八尺,即須孔徑壹寸,他皆準此。其側環安肛釧之處,在北者謂之北極,出平準北面上三十六度;在南者謂之南極,入平準南面下三十六度。從其南端北向斜上望之,即見北極星。又以壹天環加於側環外,斜絡之,令東西合於卯酉平面之準,南北上下去二極,各九十壹度強,以為赤道。然後轉其中遊環,令得左右、東西、上下,以當所望處,轉軸中筒孔,使得南北以測.去極遠近及赤道內外之度數,然則筒孔瞻察,無所不至矣。若欲安星辰者,更著從脅上屈銅鐵,穿珠為星,以放上象,隨所在次第而安置之,轉令應天皆得,此渾天遊儀之法也。按渾儀,必先以水準地使平,夜占極,晝測日景,定其經緯,然後措之矣。余近造乙巳元歷術,實為絕妙之極,日夜法度諸法,皆同壹母,以通眾術。今列之以推天度,日月五星行度皆用焉。

  日度法:壹千三百四十,以此數為壹度之長分數也。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四十壹。南極去北極,巡規壹百八十二度、壹千三百四十分之八百四十半。赤道去二極,巡規各九十壹度、壹千三百四十分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十,即春秋分之所在度,黃、赤二道交處,去北極之遠近也。黃道出入赤道二十四度,冬至日在赤道外二十四度,去極壹百壹十五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壹。夏至日在赤道內二十四度,去北極六十七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壹。此其常數也。

  淳風今又按張胄《玄象歷》及今傳《仁均歷》,春分、秋分,日皆在卯半以前,其沒亦在酉半以後,各四分刻之壹。春、秋二分之日,晝漏五十刻半,夜漏四十九半,然則赤道、黃道交處,亦直在卯酉之北。又有北極去地三十六度,則天之正高在地中陽城之上。以四維循規去地亦九十壹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壹矣。以三十六度減之,余五十五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壹。夏至日黃道在北極南六十七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小分四分之壹。是正北子地壹百三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有奇矣。以天頂去四維各九十壹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二十分、小分四分之壹減之,余壹十二度矣。是夏至日在天頂南壹十二度,他悉仿此求之,皆可知也。

  是知繞北極循規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繞南極循規徑七十二度,常隱不見。去極三十六度外,壹百壹十度內,四時辰昏,有時而隱,有時而見,為日在其中故也。繞北極常見者,謂之上規;南極常隱者,謂之下規;赤道橫絡謂之中規焉。

  然圖體以平物為之易辨,若作渾儀,始識於事稍難。今世供傳星圖者,蓋皆天圖,其四畔外,即是南極下規矣。分布二十八宿距度、與黃、赤二道、上規並具焉。天之運也,壹晝壹夜,而運過周天所過之度,則壹日所行之數,在天謂之壹度,在歷謂之壹日壹夜。度之天數無常準,各隨壹家之法令,壹千三百四十是也。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周天,故天壹周有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矣。天運渾渾然不思,東出西沒,周而復始,永無窮焉。

天占第三

  淳風按:自黃帝占已後,向數十家,其間或真或偽,不可悉從。今略取其理當者,刪而次比,以著於篇。其間亦有出自經傳子史,但有關涉,理可存者,並不棄之,今錄古占書目於此,以表其人。自入占已後,並不復具記名氏,非敢隱之,並為是幼小所習誦,前後錯亂,恐失本真故耳。

  《黃帝》、《巫鹹》、《石氏》、《甘氏》、劉向《洪範》

  《五行大傳》、《五經緯圖》、《天鏡占》、《白虎通占》

  《海中占》、京房《易祅占》、《易傳對異占》

  《陳卓占》、《郤萌占》、《韓楊占》、祖暅《天文錄占》

  孫僧化《大象集占》、劉表《荊州占》、《列宿占》

  《五官占》、《易緯》、《春秋佐助期占》、《尚書緯》

  《詩緯》、《禮緯》、張衡《靈憲》

  夫天地者,萬物之父母也。覆載育養,左右無方。況人稟最靈之性,君為率上天之宗,天見人君得失之跡也,必極吉兇,故隨其所在,以見變異。天有災變者,所以譴告人君覺悟之,令其悔過,慎思慮也。行有玷缺,氣逆於天,精氣感出,變見以誡之。若天忽變色,是謂易常,四夷來侵,不出八年,有兵戰。若陽不足,臣盛將害君上,則天裂。

  按:馬續《天文誌》雲:"孝惠二年,天開東北,廣十丈,長二十余丈,天裂,陽不足;地震,陰有余:皆下盛將害上之變。"當時呂氏臨朝幹位,卒有兵亂,此其驗也。若天分裂,作君之亂,無道之臣欲裂國,其下之主當之。若天開見光,流血滂滂;天裂見人,兵起國亡;天鳴有聲,至尊憂而且驚。

  劉向曰:春秋之前,天鳴地坼,災異並臻,其主不知驚懼修德,上帝降災,禍變必極,皆亂國之所生也。

  凡國亂,五星化下為之祅,而降之自天。是故歲星降為貴臣,熒惑降為童兒嬉戲歌謠,填星降為老人婦女,太白降為壯夫處於林麓,辰星降為婦女,或變化無所不為,以見異而告之也。

  凡天雨雜物,其類甚多。若雨禽獸,是謂不祥,不出三年,其下兵興。天雨蟲,人君不親骨肉而親他人,與裸蟲同類,故蟲從天墜地,骨肉去也。不救,兵大起。其起也,立王公,率同姓諸侯,無偏黨側,災消。

  劉向雲:春秋時蟲者,蟲之災也。以刑罰暴虐而取於天下,貪刀無厭以興師動眾,聚邑治城而失眾心,蟲為害矣。故宋文公三年秋,雨蟲於宋。是時宋公暴虐重刑,賦斂無已,故應是雨蟲。

  天雨魚鱉,國有兵喪。天雨骨,是謂陽消。王者德衰,令不行,佞不用,不出三年,內有爭。天雨筋,國大饑。

  天雨膏如蟲,輔臣多貪,賢智隱之應也,君臣無道暴虐。

  天雨肉,天不享其德,將易其君。

  天雨爵錫,如甘露著樹,不出三年,改易王。白者為甘露,黃者為爵錫。

  天雨如水銀,是謂刑祖。不出三年,兵喪並起,亡國失土。

  天雨血,是謂天見其祅。不肖者不得久處其位,不出壹年兵起。

  京房曰:"臨獄不解,茲謂進非,厥咎天罰。故天雨血者,茲謂不親,民有怨恐,不出三年,亡其宗人。"又曰:"佞人用,功臣棄戮,故天雨血。"

  天雨毛,邪人進,賢人逃,貴人出走。

  天雨羽,君德不通,逆施天下。

  天雨金、銀、鐵、錢、花,兵將興,失道之君當之。

  淳風按:"隋仁壽四年甲子諸州造舍利塔時,陜州天雨金銀花,時人以作像,象祥瑞,以奏於高祖,高祖知其非吉。其後有楊諒之亂、二世失道,斯其驗也。"

  天雨石,為政者質信不施,為詐妄行,國君死亡。

  甘氏曰:"無雲而雷,隕石墜地,大可壹丈,圓形如雞子,兩頭銳,名曰天鼓。所下之邦,必有大戰,伏屍數萬,不可救。"春秋魯僖公十六年,隕石於宋五,此時宋襄公之應也。望之是星,至地為石。失其所,無光榮之象也。

  皇甫士安曰:"殷紂暴虐,天雨灰。"天雨灰,邑君有來歸邑者。

  墨子曰:"商紂不德,十日雨土於毫。"天雨土,君失封。

  天雨五谷,是謂禾不熟。人君賦斂重數,故示戒。不出五年,國乏軍糧。

  天雨粟,不肖者食祿,三公易位。

  天雨黍豆麥粟稻,是謂惡祥。不出壹年,人民父子流亡,莫知所向。

  若國君失信,專祿去賢,則天雨草。君信讒,臣不和,天雨草木,其歲人多兵死。

  天雨釜甑,歲大豐穰。此釜甑適如小錢許大,從地中生出,余親見之。其中有如小麻黍粟大,世人謂之蒸餅,豐穰之驗也。

  天雨絮,其國將喪,無後有兵。

  天雨蘗,君有咎。

  天雨墨,臣多陰謀。

  天火燒國郭門,其地有謀人欲發。

  天光蟠邑城門,其國圍。

  天火焚宗廟社稷,大殃,國將亡主。

  淳風按:"漢魏時,造作宮室過度,而頻有天災,其後尋有兵亂。隋末大業十二年,東京災宮,西京災顯揚門。至十三年,二邑並被圍沒,即絕其宗廟社稷,亦天告之驗。"

  天雨下物,非人所聞見者,皆大兵也。其災見所主國分,應發遠近。皆在略例篇中。

日占第四

  夫日者,天之所布,以照察於下而垂示法則也。日為太陽之精,積而成象人君。仰為光明外發,魄體內全,匿精揚輝,圓而常滿,此人君之體也。晝夜有節,循度有常,春生夏養,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月稟其光,辰宿宣其氣,生靈仰其照,葵藿慕其思,此人君之德也。是以日生道德,養生福佑仁恩。若人君有瑕,必露其匿,以告示焉。夫日之體象周徑之數,余別驗之,著於《歷象誌》,此非所須,故不錄之也。

  日行於天,壹晝壹夜行壹度。日出地上謂之晝,日沒地下謂之夜。壹晝壹夜謂之壹日。日者實也,言光明盛實也。日之光後,不可名狀,假甲子乙醜以異之焉。其行於天,去極近,日長而暑;去極遠,日短而寒;去二極中,暄涼等,晝夜停。故聖人作歷,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時,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氣,變之以節候,為二十四氣焉。

  上元乙巳之歲,十壹月朔,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俱起北方虛宿之中,合朔冬至已來,至今大唐正觀三年己醜之歲,積七萬九千二百四十五年算上矣。日行壹度,即是日法壹千三百四十分,壹年行三百六十五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二十八,每歲不周天十三分矣。欲求當時冬至日所在度者,置上元乙巳以來積算,盡所求年減壹,以歲分四十八萬九幹四百二十八乘之,為歲別日行積分,以周天分四千八萬九千四百四十壹去之,余不滿法者,以度法除之,為度余。命起虛四度,宿次除之,經虛,去度分三百四十壹。不滿宿算外,即冬至加時日所在宿度及分,求次氣日所在度及分者,加冬至日度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五。小分滿六,去之後,從小余壹。小余滿日度法,去之,從度數。壹度滿宿,依次命之,即次氣日所在度及分,求次日者加壹度,去命如前。若求冬至日甲乙名者,置所求年歲別日行積分,以日法除之,為積日,不盡為冬至小余。以六十去積日,不盡為冬至大余。命以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冬至日。及小余求次氣日名者,依求次日度法加之,滿法從日滿六十去之,命如前,即次氣日名也。俱日行之所在,目視不可見宿度,故須算知。推其分野,以辨災祥。

  又,二十四氣日影律候至與不至,皆有應驗。今故列之如左,並二十四氣影如後。及律氣應不應法,用此,虛是占日之大綱矣。

  二十四氣影長短,《易緯》占律名。

  祖沖之歷日中影長短。

  冬至中影長壹丈三尺。

  律鐘中黃,律長九寸。(徑三分)

  小寒中影長壹丈二尺四寸三分。

  大寒中影長壹丈壹尺二寸。

  律中大呂,律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壹百三。

  立春中影長九尺八寸。

  雨水中影長八尺壹寸七分。

  律中太簇,律長八寸。

  驚蟄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

  春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

  律中夾鐘,律長七寸二千壹百八十七分寸之壹千七百五。

  清明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

  谷雨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

  律中姑洗,,律長七寸九分寸之壹。

  立夏中影長二尺五寸三分。

  小滿中影長壹尺九寸九分。

  律中仲呂,律長六寸二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壹萬二千九百四。

  芒種中影長壹尺六寸九分。

  夏至中影長壹尺五寸。

  律中蕤賓,律長六寸八十壹分寸之二十六。

  小暑中影長壹尺六寸九分。

  大暑中影長壹尺九寸九分。

  律中林鐘,律長六寸。

  立秋中影長三尺五寸三分。

  處暑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

  律中夷則,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壹。

  白露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

  秋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

  律中南呂,律長五寸三分寸之壹。

  寒露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

  霜降中影長八尺壹寸七分。

  律中無射,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三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

  立冬中影長九尺八寸。

  小雪中影長壹丈壹尺二寸。

  律中應鐘,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大雪中影長壹丈二尺四寸三分。

  候影法:先定南北,使正樹八尺表為勾,臥股壹丈四尺。按其歷氣,日中視影與歷合則吉,不合則兇。日影中,年短於氣歷舊影,則為日行上道;與歷同,為行中道;長於舊影為行下道。行上道太平,行中道升平,行下道為霸世也。

  候氣法:截十二竹及銅為律管,口徑三分,各如其長短。埋於室中,實地依十二辰次之,上與地平,以霞莩灰實律中,以羅觳覆上。律氣至,吹灰動觳,小動為和,大動為君弱臣強,不動為君嚴暴之應也。

  其律聲有清濁,吹之以聽其音,以知世之和與不和。是故西戎猶解聽律,以辨國中。國有聖人,有聖人則東風應乎律矣。

  又,詩序稱:聲成文謂之音。世有治亂,音有哀樂,人君宰相須深察之。律應早晚,和與不和,乃史官之要事也,皆系之於日行,故錄附於此,以示壹隅。今史官傅仁均、薛頤等,並不考用影律,屍素之流也。

  京房曰,日月行房乘三道,太平行上道,升平行中道,霸世行下道。日不可視,以宿度影晷推之可知,影短則行上道矣。列宿當有道之國,日月過則光明,人君吉昌,民人安寧。日或黑或赤或黃,有軍軍破,無軍喪侯王。若人君不聞道德,其臣亂國背上,則日赤。

  劉向《洪範五行傳》曰:漢成帝河平九年正月二日朝,日出如血無光,漏上四刻五刻,乃頻有光,照地赤黃,食後乃復。是時成帝無道德,後宮趙氏亂於內,外家王氏擅權,遂至國亡也。

  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其國遂矣,國亡也。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者,其國內亂。

  若陰沈日月無光,晝不見日,夜不見星,皆有雲障之而不雨,此為君臣俱有陰謀,兩敵相當,陰相圖議。

  若晝陰,夜月出,君謀臣。

  若夜陰,晝日出,臣謀君。

  若日蒙蒙,並無光,士卒內亂。

  日出壹竿無光曜者,其月有三死,若有憂。若人君宰相不從四時行令,刑罰不時,大臣奸謀,離賢蔽能,則日月無光並見瑕謫,不改其行,其國五谷不成,六畜不生,人民上下縱橫,盜賊並起。

  日出無光曜者,主病,壹曰:主有負於臣,百姓有怨心。

  日失色,所臨之國不昌。

  日晝昏,行人無影,至暮不止者,上刑下急,民不聊生。不出壹年,必有大水,下田不收。

  日晝昏,烏鳥群嗚,國失政,臣持政。

  日無雲不見光,比三日,為大喪,必有滅國。

  日中烏見,主不明,為政亂,其分國有白衣會,大旱。

  三足烏出在日外,天下大國受殃,戴麻森森,哭聲吟吟。

  日光明盛,萬物不得視其體,猶人君之尊,權勢不可窺逾。今日無光,人皆見其體貌,將有伺察神物者焉,人君失其威柄之象,特宜修德政以禳之。

  日中有火光氣現者,其國君左右大臣欲反。夫祭天不順,茲謂逆祀。

  日中有黑子、黑雲,若青若黃赤,乍二乍三,天子崩。按《晉中興書》雲: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雞子,俄而孝宗崩。晉太和四年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李。至八年十壹月己酉,天子廢為海西公。

  若日足白者,有破軍敗將,諸侯王敗退。日足白者,日影屬地而純白也。日上有黃芒,天下攻戰。

  日消小,所當國君死。

  日中分,其國亡。

  日夜半見,天下不安,是謂陰明,天下大兵,洪水流行。

  日再出再沒,國亡君死,有兵,主降於臣,天下亡。

  日出非其所,天子失國,政令不行。

  兩日並出,諸侯有謀,是謂滅亡。天下用兵,無道者亡。

  兩日並照,是謂陽明。假主抗衡,天下有兩王並爭。

  眾日並見,天下裂分,百官各設,法令不壹。王者並出,言天子多也。汲冢書曰:甲居於河曲,天有祅孽。

  十日並出,日象似日形耳,非正如日也。

  兩軍相當,數日並出,當分營以應之。

  日鬥者,日中三足烏見,常在日出至食時候之。或離而復合,白日與黑日鬥,其國相攻,天下有兵,不出三年,天下大饑。日鬥之時,或有五色仰珥之狀,為行隊而相追淩突,皆為天子失國,為軍兵滿野。

  日病主病,日赤黃是也。

  月死主死,日赤紫色是也。

  月並出,中國有兩主立。日月並見,是謂滅亡。天下兵起,國將亡。

  日月並見,相去數寸,臣下作亂,滅其國主也。

  日月大星,並出晝見,是謂爭明,大國弱,小國強,有立侯王。

  日月星俱見有者,天子不能禁制臣下,政令不行,大國亡。

  日入月中,不出九十日,兵大起,易法令,金鐵貴三倍。二旬而正,主病,不則將軍去,後死。

  日見月中,人主死。朔日日赤是也。

  月與日並照,日中光不盛,後妃持政。

日月旁氣占第五

  淳風按:夫氣者,萬物之象,日月光明照照之使見。是故天地之性,人最為貴,其所應感亦大矣。人有憂樂喜怒誠詐之心,則氣隨心而見。日月照之以形其象,或運數當有,斯氣感占召,人事與之相應,理若循環矣。風雨氣見於日月之旁,三日內有大風,遠至七日內,大雨久淫者為災,無此風雨之應也。七日內無風雨之後,乃可論災祥耳。

  壹曰冠氣。青赤色立在日月之上,冠帶之象也。天子當立侯王,封建親戚,授之茅土以為蕃屏。白則有喪,赤則有兵。

  二曰戴氣。青赤色橫在日月之上,而小隆起,其分當有益土進爵推戴之象,亦為福佑之象。黑則有病,青則多憂。(五色鮮明黃潤為吉。此純赤、純黑、純白、純青為兇色。)

  三曰珥氣。青赤短小,在日月之旁,纓珥之象也。其色黃白,女主有喜。日朝有珥,國主有進幸之事。其不可行,女主戒之。純白為喪、間赤為兵,問青為疾,間黑為水,間黃為喜。他皆仿比。有軍而珥為喜,兩軍相當,軍欲和解,所臨者喜。在日西,西軍勝;在日東、東軍勝。南北亦然。敗處可知也。無軍而珥,為拜將。日有四珥,天子立侯王,有子孫之喜,期不出三年。日有六珥,其分有喪。若有赤雲掩日,下有亡國。

  四曰抱氣。青赤而曲,向日抱扶。抱,向就之象也。日月旁有抱,鄰國臣佐來降,亦有子孫之喜,臣下忠誠以輔之象也。

  五曰背氣。青赤而曲,向外為背,背叛乖逆之象。其分有反城叛將,邊將欲去,善防之。

  六曰玦氣。青赤,曲向外,中有橫枝似山字,玦傷之象也。君臣不和,上下玦傷。兩軍相當,所臨者敗,有軍必戰。

  七曰直氣。青赤色,壹丈余,正立日月之旁,直立之象也。其分有自立者。

  八曰交氣。青赤色,狀如兩直相交,淫悖之象也。人生有淫悖之行,則有此氣。常以九月上旬兩日候之,日月旁有交赤雲,其下有兵。

  九日提氣。日月四旁有赤雲曲向,名曰四提。提似珥而曲,不出其年,兵起,王者死,赤為亡地,有自立者。壹雲氣形如三角,在日四方,為提。

  十曰纓紐承履。氣青赤色,在日下。上曲為纓,下直立為履。在日下兩邊,交曲而雙垂為紐,皆喜氣也。人君將有納女寵之象也。氣如半暈,在日下為承。承者,臣承君也,為君臣相承有喜。青赤氣橫直在日上下者為格。格者,格鬥之象也。日冠而珥,君有私事,在珥之所處,處東在東。他皆仿此。日戴而珥,天子有喜賀子孫之事。抱為和親,日多抱珥,則國中歡喜而和洽。若壹抱兩背而玦,是謂大疫。軍眾在外,將有反者。日有背玦,四直交在其中,臣欲為邪。有芒刺,中青外赤,為逆,外青無芒,為謀。此數見,國家兇。抱而且背,不和之象。順逆相參,明者勝,抱明久順勝。他皆仿此。凡有抱者以攻戰,從抱擊之者勝,芒外刺者中人勝,芒內刺者外人勝,皆以象類為法也。

  十壹日暈氣。暈周而匝,中赤外青,軍營之象也。對敵有暈,厚而鮮明久留者勝,在東東勝,他仿此。無軍在外而有此氣,天子失禦,人民多叛。日月皆暈,共戰不合,兵罷。日以庚子暈,有赦令。日有青暈,不出旬日有大風,糴貴,人民多為病兇。日有黑暈,災在用事之臣。日暈七日無風雨,兵大作。不可起兵,眾大敗。日暈而珥,宮中多事,後宮忿爭。七日不雨、審察宮中。日暈而珥,立侯王,人有謀。軍在外,外軍有悔。日暈且珥如井幹,國亡以兵亂大戰。壹珥為壹國兵戰,二珥為二國兵戰,以珥為數,日暈珥,貴人有罷,國有謀反,亦為拜將。

  十二曰負氣。負氣者,青赤如小半暈狀而在日上則為負,負者得地,為喜。日重暈四負,殃大,如內亂,三日雨,不占。

  戟氣者,青赤氣長而斜倚日旁,為戰戈戟相傷之象。

  日暈且有冠,且有戴,天下立侯王。若自立者,其分必有益土。

  日暈而有戴,若拜謁、立諸侯,德令矣。

  日暈有抱,抱為順,日月之旁,王者有喜,子孫吉昌,政令行。兩軍相當,有抱者勝。

  日暈抱珥,上將易。日暈而背,兵起其分,失城背焉,逆有降、反城。背在東,東有叛;在西,西有叛。他仿此。蓋兩軍相當,背所在方敗,無背者勝。背者逆也。

  日暈中有璚為不順,與背同。人臣不忠,為外其心,君臣乖離。其國兵起,若有逃臣。

  日暈而玦,兩軍相當,所臨者敗。內外同,軍玦戰。

  日暈而有直氣在兩旁,其國有自立諸侯王者,封賞左右。兩軍相當,有直者勝。

  日暈四提,必有大將出亡。

  日暈而有背,抱珥直而虹貫之,宜從虹而擊之。日暈有背者,有軍不合戰,將有叛。內外同,在內為內,在外為外。

  兩軍相當,日暈而冠珥及纓者,軍和解。抱戴者有喜。

  日月無精光,青赤暈,虹蜺背玦在心度中,是謂大蕩。兵喪並起,當以赦除之咎。

  日暈而珥,有雲穿之者,天下名士死。

  日暈而兩珥右外,有聚雲在中與外,不出三日,城圍出戰。

  日月暈,仰視之,順臾當有雲氣從旁入者,急隨雲以攻之,大勝。

  日暈,有聚雲不出者,兵起三日,內城受圍。

  日暈,而白雲如車蓋臨日上,城降得地。

  日暈再重,有德之君得天下,其分有攻戰。

  日暈色青再重,外戚、親屬在內為亂,王者有憂,有亡地。

  日暈三重,諸侯王反,天下受兵,期三年有攻戰。

  日暈四重,滅。有野有反相,亡國死王。

  日暈五重,是謂陰謀。女主喪,其年饑。天下有兵,其地破亡。

  日暈六重,國失政,兵起國喪。

  日暈七重,中國弱,戎狄強,有急使至。

  日暈八重,士人亂,天子傷。

  日暈九重,天下亡。

  日暈十重,天下大亡。各以其日所在辰、星宿、國分占之。

  日暈再重而有兩珥,白虹貫之,天子有憂,大戰流血,橫屍遍野。

  日暈三重兩珥,其國有兵,亡其市邑,有相叛。

  日交暈,立大夫為將軍。交暈無厚薄,交爭力勢均,厚者勝,交暈居上者勝。交暈而珥,天下兵起,有兵者罷,暈而不匝者敗。有暈在東,東軍勝。兩半暈相向者,風殘五谷。日交暈,貫日,天下有破軍死將。

  日暈有壹抱壹背,兩軍相當,從抱擊背者勝。暈不匝空而軍敗。

  有赤氣如布掩日,為大戰。

  日月旁有懸鐘,如人臥其下,有死將。

  日旁有黑氣,如龍銜日,及如人背日,大將欲反。

  伏虎守日,大將軍反。

  四虹貫日,有人謀亂,氣赤猶甚。

  赤雲如人頭懸鏡,皆兵起流血之象。

  白虹貫日,虹蜺連結,展轉刺日,並後族悉黜,天子外戰,若兵威內奪。

  赤暈有壹虹,所在將死。

  日月始出,有黑雲貫之,或壹或二或三,不出三日,必有暴雨。

  有赤雲如杵,長七八尺,撞入日月,所宿國主死。

  日月中有人者,臣害主,兩主爭。

日蝕占第六

  夫日依常度,蝕者,月來掩之也,臣下蔽君之象。日行遲,壹日行壹度,壹月行二十九度余;月行疾,二十七日半壹周天,二十九日余而迫及日。及日之時,與日同道,而在於內映日,故蝕其象。大臣與君同道,逼迫其主,而掩其明。又為臣下蔽上之象,人君當慎防權臣內戚在左右擅威者。

  其蝕雖依常度,而災害在於國君大臣。或人疑之,以為日月之虧蝕,可以算理推窮,皆先朔知之。蝕分多少時節、早晚所起,皆如符契左右,此豈天災之意耶?夫月毀於天,魚腦滅於泉,月豈為螺蚌之災而毀其體乎?但陰陽之氣叠相感應自然耳。東風至而酒湛溢,東風非故為溢酒而來至也,風逼至而酒適溢耳,此豈不相感應者歟?若然,油水之類也。東風至,油水不溢而酒獨溢,猶天災見,有德之君修德而無咎,暴亂之王行酷而招災,豈不然也?陽燧之取火,方諸之取水,皆以象占之也。陽燧方諸銅蛤之類,將凡鏡往求而不得者,為無其象而不占也。

  災之所起,起於昏亂之所,無災非朔而蝕者,名為薄蝕。凡薄蝕者,人君誅之不以理,賊臣漸舉兵而起,北陰氣盛,掩薄日光也。陰盛侵陽,臣淩其君,其分君兇,不出三年。無道之國,日月過之而薄蝕。兵之所攻,國家壞亡,必有喪禍。

  裴子曰:夫日者君也,月者臣也,壹歲十二會,君臣相見之象。君有失德,臣下專之,故有日蝕之咎,故伐鼓,用幣,責上卿,是其禮退臣道也。

  以知君臣忠。天下太平,雖交而不能蝕,蝕即有兇。臣下縱權篡逆,兵革水旱之應兆耳。日者陽精之明,曜魄之寶,其氣布德而生。生在地曰德,德者生之類也,德傷則亡,故日蝕,必有亡國死君之災。日蝕則失德之國亡。日蝕,則王者修德。修德之禮重於責躬。是故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

  日薄蝕,色赤黃,不出三年,日蝕所當之國有喪。壹曰日始出而蝕,是謂無明。齊越之國受兵亡地。凡日蝕者,則有兵有喪。失地因亡,皆以日蝕時早晚、分宿、日辰占之。

  日午時已後蝕者,有兵,兵罷不起。

  日蝕從上起,君失道而亡。從旁起,內亂兵大起,更立天子。

  日蝕從下起,女主自咨,臣下興師動眾失律,將軍當之。

  日蝕少半,諸侯、大臣亡國失地相逐。蝕半,有大喪亡國。蝕大半,災重,天下之主當之。蝕盡,亡天下,奪國,臣弒君,子弒父,不出三年。

  日蝕見星,臣弒其君,天下分裂。

  日蝕而暈傍珥,白雲來去掩映,天下大亂,大兵起。臣弒君,君失位。

  日蝕陰侵陽,君位兇,群兵動,宜施恩賞。

  日蝕而旁有似白兔、白鹿守之者,民為亂,臣逆君,不出其年。其分兵起。

  凡日蝕之時,或有雲氣風冥暈珥,似有群鳥守日,名曰天雞,後妃謀易主位,奪其君,數視動靜,欲行其誌。

  日蝕大風地鳴,四方雲者,宰相專權謀反之象。

  地震烈,日色昧而寒乃蝕者,四方正伯專誅,咨行殺逆。

  日蝕而大寒,又在於平旦,中國大饑餓,賊盜起,夷狄動,諸侯亂。

  日蝕星墜而復上,君將被殺,下將窮竭,賦斂重數之應。

  日月俱蝕,國亡。

  日者,人主之象,故王者道德不施,則日為之變。

  薄蝕無光。日以春蝕,大兇,有大喪,女主亡;夏蝕無光,諸侯死;秋蝕,兵戰,主人死;冬蝕,有喪,多病而疫。

  凡四時以王日蝕者,主死;以相日蝕者,國相死;以囚死日蝕者,臣殺君;休廢日蝕者,多病疫。

  日以正月蝕,人多病;二月蝕,多喪;三月蝕,大水;四月、五月蝕,大旱,民大饑;六月蝕,六畜死;七月蝕者,歲惡,秦國惡之;八月蝕者,兵起;九月蝕者,女工貴;十月蝕者,六畜貴;十壹月、十二月蝕者,糴貴,牛死於燕國。其日之甲乙,壹如略例中。

  蝕列宿占:日在角蝕,將吏耕田。臣有憂為司農之官者。國四門閉,其國兇;(月同。)日在亢蝕,朝廷之臣有謀叛;日在氐蝕,天子病崩,卿相讒諛,君殺無辜,王後惡之;日在房而蝕,王者憂疾病,有亂。又大臣專權;(月同。)日在心而蝕,君臣不相信。政令失儀度,準繩變其宜;日在尾蝕,將有疫,後宮中小兇;日在箕蝕,將有疾風飛砂,發屋折木,戒之於出入;日在鬥蝕,將相憂,國饑兵起;(月同。)日在牛蝕,其國反叛兵起,戒在後夫人祠禱之咎;日在女蝕,戒在巫祝後妃禱祠;日在虛蝕,其邦有崩亡,天下改服;(月同。)日在危蝕,有大喪,君臣改服;日在室蝕,人君出入無禁,好女色,外戚專權;日在壁蝕,則陽消陰壞,男女多傷敗其人道,王者失孝敬,下從師友,虧文章,損德教,學禮廢矣;日在奎蝕,魯國兇,邦不安,慎在人主、邊境廄庫;日在婁蝕,戒在聚斂之臣;日在胃蝕,委輸國有乏食之憂;日在昴蝕,大臣厄在獄,王者有疾,戒在主獄有犯誤天子者;日在畢蝕,將有邊將亡,人主有弋獵之咎;日在嘴蝕,大將謀議,戒在將兵之臣;日在參蝕,戒在將帥;日在井蝕,秦邦不臣,畫謀不成,大旱,人流亡;日在鬼蝕,其國君不安;日在柳蝕,廚官門戶橋道之臣有憂;日在七星蝕,橋門臣憂黜;日在張蝕,山澤汗池之官有憂;日在翼蝕,王者退太常,以法官代之,有德令則蝕不為害,其歲旱,亦為王者失祀,宗廟不親,戒在主車駕之官;日在軫蝕,貴臣亡,後不安。(月同。)

  凡日蝕者,皆著赤幘以助陽也。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警,太史靈臺伺日,有變,便伐鼓,聞鼓音作,侍臣皆著赤幘,帶劍以助陽,順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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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占 卷第二

月占第七

  夫月者,太陰之精,積而成象,魄質含影,稟日之光,以明照夜,佐修陰道,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也。以之比德,刑罰之義也。列之朝廷,諸侯大臣之數也。是以近日則光斂,猶臣近君卑而屈也;遠日則光滿,為其守道循法,蒙君榮華而體勢申也。當日則蝕,猶臣僭君道,而禍至於覆滅。盈極必缺,示其不可久盈也。月闕也,陰道、臣道、妻道,不可使盈,理當恒闕也。其行速,臣下之道也。行有弦望晦朔,遲疾陰陽,政刑之等威也。

  日,日行壹度;月,日行十三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分。此平行之大率也。上元乙巳之歲,十壹月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壁,五星如連珠,俱起北方虛宿之中,合朔冬至,與日俱行,各修其度。至合正觀三年己醜之歲,積七萬九千三百四十五算上矣。推月朔置上元乙巳以來歲朔積分,(在日度中。)以月法三萬九千五百七十壹。以法去之,余以日法約之為閏大余,不盡為閏小余,減冬至小余。不足減,減大余,加日法乃減之,大余不足減,加六十乃減之,(冬至大小余,並在日內推也者。)余為所求。天正十壹月大小余,命以甲子算外,則天正朔日也。求次月朔者。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壹十壹,小余滿日法去之從大余,壹大余滿六十去之,命日如前,則次月朔日及余也。求上弦日。加朔大余七,小余五百壹十二,大余滿法去之,命如前,則天正上弦常日也。又加得望日,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後月朔日。前朔、後朔相去二十九日七百壹十壹分,謂之壹月。壹月之中,行天壹周,又行二十九度七百壹十壹分,而又與日壹合矣。求朔日夜半月所在度者,置朔日加時日所在度,減去朔小余,則朔日夜半月所在度矣。求次日加時夜半月度,加十三度壹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分。滿日法從度,度滿宿去之,命以次宿算外,則次日夜半月所在度及分矣。此皆平行也。月行又有遲疾不同。極遲壹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壹日行十四度太強。大率合朔後極疾,起而漸遲,十三日半強而極遲,則又漸疾,十三日半強而極疾。壹遲壹疾,凡二十九日半強。又有陰陽行。上元之初,合朔已後,月則出日道外,行陽道,經十三日半強,則又入日道內,越黃道,行陰道,又十三日半強,而出黃道之外矣。當越道之處,名曰交道。大凡二十七日強而壹出,壹入兩過,交於黃道;黃道,日道也。月不行日道者,猶臣不可與君同名器矣。在黃道內外極遠之時出入各六度矣。朔日與同度之時,月在交道內,而當交則蝕矣。不當交則不蝕,此猶臣與君相遇,同道擅權而掩蔽君矣。望日加時,月在交道上過,則日蝕;不當交道上過,則不蝕矣。其推求法術,並著在《歷象誌》、《乙巳元經》,事煩不能具錄,略表綱紀焉。

  夫月之行也,每朔稟先於日,漸舒其照,遠而益明,行於列宿,不巡光道。舒而還斂,屈體戢光,盈而不僭,以至於晦,此順理之常也。猶大臣諸侯稟承君命,教令節度,巡行萬國,照察百揆,而無僭亂擅權之心。有功歸主,不自矜伐,退以報君焉。烏兔抗衡,光盛威重,數盈理極,危亡之災,壹時頓盡,遂使太陽奪其光華,暗虛虧其體質,小僭則小虧,大驕則大虧,此理數之當然也。是以明王在上,月行依道。主不明,臣執勢,則月行失道。大臣用事,背公向私,兵刑失理,則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權,則或進或退朏肭,皆君臣德刑不正之咎也。有不如常,隨其事占其吉兇。月行疾則君刑緩,行遲則君刑急。月之與日,遲疾勢殊,而事勢異也。劉向曰:"是故人君,月有變.則省刑薄斂以修德,恩從肆赦,故春秋有眚災肆赦之義矣。"

  月若變色,將有災殃。青為饑而憂,赤為爭與兵,黃為德與喜,白為旱與喪,黑為水,人病且死。

  月若晝明者,月為臣,日為君,臣以明續君,當在其時,不可與君爭力竟能。晝明者,此奸邪並作,不救,則失其行而必毀矣。其救也,出退強臣,斷絕奸佞,近忠直,親賢良,則月得其行,不專明矣。是故人君宰相不從四時行令,刑罰不中,大臣奸謀,黜賢蔽能,則日月無光而見瑕謫矣。不救其行,五谷不成,六畜不產,人民上下不從,盜賊並起。

  月出非出所,行非其路,皆女主失行,奸通內外陰謀,小國兵強,中國民饑,下欲僭權矣。

  月生正偃,天下有兵,合無兵,人主兇。

  月行急,未當中而中,未當望而望,皆為急。兵大戰,軍破將死,大臣執政逼君,主將有女主擅權,天下亂,易宗廟。

  月未當缺而缺,大臣滅,女主黜,諸侯世家絕。

  月再中,帝王窮。

  月當出而不出,有陰謀,有死王,天下亂。

  月未當上弦而弦,國兵起;未當下弦而弦,臣下多奸詐。當盈而不盈,君侵臣,則大旱之災。未當盈而盈,臣欺君,有兵。

  月初生而盛,女主持政。大月八日,小月七日,昏中過度,有兵事,如不及度,喪事。月生五日,而昏中已後盛,君無威德,佞臣執權柄,民背君,尊其臣。

  月前望西缺,後望東缺,名反月,臣不奉法制度,侵奪主勢,無救,為湧水,兵起。(其救也,止刑罰,誅奸猾,任賢而稽疑,定謀事成,則月變不為傷亡也。)

  月當晦而不盡,所宿國亡地。

  月初生小而形廣大者,有水災。

  月大而體小者旱,有氣色非常,皆為皇後陰謀事。

  月始生有黑雲貫月,名激雲。或壹或二,或三或四,不出三日,有暴雨。

  月上有黃芒,君福昌,皇後喜。

  月生刺,是謂賊臣生中國。

  月生牙齒,女主後妃亂,天下兵起。

  月生爪牙,入主賞罰不行。壹占雲:人君左右,宜防刺客。

  月望而中蟾光不見者,所宿之國山川大水,城陷民流,亦為女主宮中不安。

  月出復沒,天下亂。

  月分為兩道,無道之君失天下。

  月墜於天,有道之臣亡。

  月出子地中,庶民出為王。

  兩月並出相重,急兵至。

  三月並見,其分有立諸侯,而女主有競。

  兩月並出,天下治兵,異姓大臣爭朝勢為害,王者選能授之。

  月重出,皆為暴兵殘害天下亂首,將有亡天下之象也。

  余於大業九年在江都,時年十三,寓遊彼土。正月內,因送孝於城東。是時正月二十七日旦起,東方有二月,見之相去二尺許,分明在箕鬥之間,眾懼見之。俄而玄感於黎陽起逆,朱燮、管崇又殘賊於江南,天下因此遂兵賊相掠,至於滅亡,此尤大效也。

  東方小月承大月,小國毀,大國伐之為主。兇在西方。小月承大月,小邑勝;大月承小月,大邑勝。

  月兩弦中間,光盛面多眾,或二或三,或四或五,乃至十月並見,皆為天下分裂,天子政在諸侯,諸侯自立,諸侯傍氣象,皆與日占大同。


月與五星相幹犯占第八

  凡五星及列宿與月相蝕相薄,皆兇。歲星蝕月,有大喪,女主死,臣弒君易主。熒惑蝕月,讒臣貴,後宮女有害主者。填星蝕月,女主兇,當有黜者,有喪。太白蝕月,易大將,將死。辰星蝕月,有大水。五星入月中,其分野有逐君,大臣賊主。

  月蝕五星,若舍皆其分,有災。月淩歲星,年多盜賊,刑獄煩。月與歲星同光,即有饑亡。(土同。)月與歲星同宿,其年疫疾。月與熒惑相犯,戰勝之國大將死,天下有女主之憂。月與熒惑同光,內亂且饑。月吞滅熒惑,國敗。月犯填星,女主敗喪。(魏青龍二年十月乙醜,月犯填星。三年正月,太後郭氏崩。晉安帝隆安四年正月乙亥,填在牽牛、月頻犯之。七月壬子,皇太後李氏崩。)填星入月,不出四旬,有土功事。若犯,貴人絕無後。太白入月中不見星者,臣殺主。月蝕太白,國君亡,臣弒主。月犯太白,將有兩心。戴太白,有卒兵。月生三日,刺太白之陽。陽國大邑勝,小邑損。月刺太白之陰,兵在外者未及入,在內者不及出。月與太白合宿,太子死。

  太白在西方始見,在月北為得行,在月南為失行,西方先起兵者敗。

  太白與月相去三尺,有憂軍。與月相去二尺,有憂城。與月相去壹尺,有拔城。

  太白入月中不出,客將死;出者,主人將死。無軍,大將當之。

  太白出東方,在月南,中國勝。在月北,中國敗。出西方,在月北,負海國勝;在月南,負海國敗。

  金火與月相近,其間六寸,天下有兵;間壹尺,天下憂;尺五已來,無害。

  太白出西方似月,三日候之,與月並出。間容壹指,軍在外,期十日,有破軍死將,客勝。容二指,期十五日,有破軍死將,主人小勝。容三指,期二十日,有破軍死將,客軍大勝,主人亡地。容四指,期二十五日,客軍入境,主人不勝。容五指,期三十日,軍陣不戰。

  太白以月未盡壹日,晨出東方,與月並出,候之以指。容壹指,十日,有破軍死將,主人不勝。容二指,十五日,客大破,主人得地。

容三指,期二十日,有破軍死將,主者亡地。容四指,期二十五日,客軍大敗。容五指,期三十日,軍陣不戰。(金同。)

  月犯辰星,辰星入月中,有水行事起,不出三旬,內有匿謀,春夏大水。晉孝武太元十三年十壹月戊子,辰星入月在危,是時濤水入石頭,春大雨,牛馬疾疫,谷貴,不出百日也。

月幹犯列宿占第九

  角:月犯角,天子大人惡之,大人有憂獄事,天下大兇。犯左、右角,大戰,大臣當之。有憂喪。兩軍相當。犯左角,大戰將死;右角,廷尉死。月在角中行,為出天門中道,百姓安寧,歲美無兵。出右角,北胡王死,天下多雨。行中道之南,南君惡之,大臣不輔。

  亢:月犯亢,其國將死。月蝕亢,大人多死疫癘,在朝廷之臣為始。月在亢,有變,王者布政失理,宜省刑罰。

  氐:月犯氐,天下兵起。晉孝武太元三年二月癸亥,月入氐,大將軍韋楷率兵襲汝南,符堅及子等十余萬人寇襄陽。是年大兵。月蝕氐,及犯在氐有變,皆為宮中陰謀,大人女主,宿止不安,刑政失理,天下饑亂,兵寇賊起。

  房:月犯蝕房上將,上將誅。犯蝕次將,次將誅。上相、次相亦然。月行房南壹丈,兵起,天子旁有亂臣,歲有大水,七月期。月行天駟中,經歲安寧,五谷熟。月行太陽,天下亂,民事失,民啼哭,陽道未窮而死;月行太陰,天下後起,陰道未窮而作。月出中道,天下和平,利以稱兵。月變於房,名寶出,駟駕滿野,將不安,失時令。

  心:月犯心,主命惡之,其宮內亂,臣有逆者。月犯心中,人王遇害,有大賊,國人亂。月乘心,其國相死。出心太北,國旱,宗廟災。出心太南,君憂,且有兵起。月變於心,人主有憂,兵在外,大將易。無兵,太子事,亦為天子計失於刑罰。

  尾:月犯尾,貴戚有誅者,其國將軍死。月在尾,後宮有爭,人君子孫不吉。

  箕:月入箕,糴大貴,天下旱,饑死過半,人君號令,傷於酷暴,百姓失所。月在箕,後宮政教失,女主乖怨,有暴風。失行於箕者,大風。

  南鬥:月行於南鬥,大臣誅,大將及近臣去,將軍死,女主兇。(《宋書誌》稱:晉哀帝興寧三年七月庚戍,月犯鬥。來年五月戊寅,皇後庾氏崩。安帝義熙元年三月已巳,月掩鬥第五星,至八月丙戌,頻掩之。是年三月始興太守徐道覆反。四月,盧循起湘中。五月,循破劉稷。自是京畿大臣多戮死也,)月入鬥魁,大人憂,太子辱,宮中有賊。月壹歲三入南鬥,有德令,有兵起。月在鬥有變,易相,爵祿失,大臣有憂刑戮,及將相非理食祿,更易天子法令者。月乘鬥,色惡,蒼芒,丞相死。月宿鬥,為風雨。月蝕鬥,群臣憂國亂。
  牽牛:月犯牛,牛疫,牛馬羊暴貴,犧牲之官有憂,將軍奔,道路關梁阻,天下有詐,谷大貴,大國有憂,將軍死。壹曰牛多病。月在牛有變,關梁閉塞,將有農令犧牲之事,四足蟲疾矣。月乘牛,有大水,人相棄於道。

  須女:月犯女,女子兇,憂疾患女惑之事,其國有憂,將軍死。(晉孝武大元二年八月戊辰,月入女。八月,征西將軍桓豁率。十月乙未,犯女,壬寅,尚書令王彪之卒也。)有改易高下貴賤,女工興,有女令。月在女有變,有兵不戰而降。又曰嫁女娶婦之事,亦為女主布帛。

  虛:月犯虛,天下大虛,虛邑復盛,天下政亂,國有憂,將軍死,百姓饑,哭泣不已,有陵廟事也。月蝕虛危,人多去其室,有大戰。月變於虛,有土功在外,軍人饑。

  危:月蝕危。不有崩主,必有大臣喪,天下改服,將有墳墓哭泣之事。月犯危,治臺樓蓋屋者多,天下亂,將軍死。月在危有變,將有哭泣死喪、墳墓蓋屋動眾之事。

  室:月犯蝕室,及在室有變,國亂有憂,將亡地失。若宗廟有毀,將相有死者,王者自將兵,宿在離宮,不安正寢,宜修文德、設武備、振軍旅以應之。

  東壁:月犯蝕東壁及在壁有變,大人為亂,人民多死,兵在外,軍人大驚,近臣去,將軍死,軍糧絕,將軍有謀,將有府庫土功之事。月宿壁,不雨則風。(鬥同。)蝕壁,有開閉之事,大臣戮,有文章者執。

  奎:月犯奎,若在奎有變,大人亂,大臣兇,人多死憂,將軍有謀,有溝瀆女子之事。月犯奎大星,乳婦多死,邊民不安,有大水。月蝕奎,大將軍戰死。

  婁:月犯蝕變於婁,有兵在外,不戰而和,有聚斂之事,多有搜狩弋獵之事,民多獄怨,國君納女,遊獵無度,大人憂,將軍死。

  胃:月犯蝕變於胃,其國有憂,將軍死,鄰國有暴兵,天下谷無實,有倉廩賦斂之事,小國兵起不戰,有霜,以夷狄為憂,民多病。

  昴:月犯蝕變於昴,天子破匈奴,有白衣會,貴臣有憂,民離散,去其鄉,獄訟煩苛,無辜獲罪。(檀道鸞《晉陽秋》雲:孝武帝寧康元年正月丁未,月掩昴,七月己亥大司馬桓溫薨。安帝義熙五年二月甲子,月犯昴,九月又犯昴,閏月丁酉又犯之,是年宋高祖討鮮卑。十月翌主為其子所殺,六年鮮卑滅胡也。)月行犯昴,北有赤白雲緣月,兵入匈奴有得地;赤白雲不緣月,兵入不得地。月乘昴,天下法峻,水滿野,谷不收。月行觸昴,匈奴受兵。月蝕昴,諸侯黜門戶,大臣有事。月入昴,赦;月出昴,天下有福,大臣匿其罪。月入昴中,胡王死,理官有憂。月蝕昴,貴臣誅,貴女失勢心月變於昴,兵在外絕食。月犯昴,將軍死,胡不安,或背叛。月行壹歲不出昴畢間,來年有兵。

  畢:月犯畢,出其北陰,國有憂。月入畢中,將軍死,不則有邊兵,期十月。月犯畢,天子用法誅罰急。若蝕畢,賊臣誅,貴人多死,兵革起。畢星見月中,女君當死,有德令。(晉孝武大元五年五月庚子,月掩畢,六月丁卯又掩畢,進入畢口。九月癸未,皇後王氏崩。)月失行,合陽風,合陰雨。月失行離畢則雨。月犯畢大星,下犯上,臣殺主,大將死。月變於畢,有邊兵之急,邊將刑。

  嘴觽:月犯嘴,小戰,吏多死道路者,或背叛。月變於嘴,刑罰之事,將相有殃。(月犯蝕皆同占。)

  參:月犯蝕參,貴臣誅,赤地千裏,其國大饑,人民相食。月變於參,百姓葆旅。月犯左肩,左將戰死;犯右肩,右將死。月犯蝕參伐星,戰,小將死。月宿參伐為風雨。月蝕參伐兵起。

  東井:月犯井,將軍死。(晉孝武大元元年五月戊午,十二月乙卯,月掩東井。六年二月壬子,建威將軍桓副薨。七月甲辰,將軍王邵薨。月犯井左右星,女主憂。魏齊王嘉平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井,七月皇後甄氏崩。)月犯井,人主有憂,大水。若水官有黜者,其國有憂,平準水衡之官,刑政不平矣。月蝕井,大臣有謀,皇後不安,五谷不登。月蝕井,內亂之災,以日占其國也。月犯井鉞星,為內亂兵起,破軍殺將,城陷血流。(《宋誌》雲:魏正始四年十月、十壹月,月犯井鉞,是月司馬懿討諸葛恪,恪棄城走。晉穆帝永和十二年六月己未,月犯井鉞,桓溫破姚襄於伊水,北定周地。十二月稿城陷,執段龕三十余人。)凡月幹犯井鉞,秉質,斧鉞用之象。月犯井鉞,大臣誅,斧鉞用。月變於井,以色占。黑,大水,他仿此。

  輿鬼:月入鬼,人主憂。(晉鹹康七年八月辛醜月犯鬼。來年癸巳,成帝崩,財寶出。)月犯鬼質,秦邦君憂,大臣誅。(魏嘉平二年十月犯鬼,三年五月王陵反,楚王虎等誅之。)月蝕鬼,貴臣女主憂,天下不安,有大喪,謀臣糾彈之官兇。(《宋誌》雲:魏齊王正始二年九月癸酉,月犯鬼西北星,主金玉。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主布帛。占曰:有錢令,大臣憂。三年二月,太尉滿寵薨。青龍二年三月辛卯,月犯鬼。占曰:民多疾疫。是年夏大疫。)

  柳:月犯柳,木工興,名木被伐,又有土功事。月蝕柳,王者疾,不安宮室,百姓、貴人以言語坐罪,大臣憂,其地有禍。

  七星:月犯蝕七星,兵在外戰,皇後、大臣有暴憂,有誅,國大惡。(下蝕列宿同。)月犯七星,輕車戰,國相更政之。

  張:月蝕張,貴臣失勢,後有憂,君有賜。(下蝕列宿同。)

  翼:月蝕翼,忠臣見譖言,政事亡,飛蟲多死,將軍亡,北夷有兵,女主兇。月變於翼,其國有飛鳥喜,若有獸鳥者。

  軫:月宿軫,則多風。月蝕軫,則貴臣亡,後不安。月犯軫,月兇喪,車騎出,兵車用,期壹年。

月幹犯中外官占第十

  《海中占》曰:月入攝提,聖人受制,謀臣在側。(此亦非月行所及,但古人有此占,又為災,或行越變常,以至於此也。)

  月犯蝕大角,強國亡,戰不勝,大人憂患,有大喪。大角貫月,天子惡之。

  月犯織女,女主有憂。月犯鉤鈐,駟馬駕,將有行。

  月犯東西鹹,主因淫致禍,有陰謀。犯於東鹹,必有賊。(晉孝武大元二十壹年四月,月犯東鹹,吳郡內使王欽發人誡嚴,吳興諸郡響應為賊。)

  月犯天江,大水,關梁塞。

  月犯乘天市,粟貴,有更弊之令,大將死,或易政。月入天市及有變於市中者,女主憂,將相有戮於市者,近臣有罪。

  月犯侯星,侯有憂。

  月犯帝座宗星,人主有憂。

  月犯宦者,侍臣誅。

  月犯建星,大臣相譖死。(按魏陳留王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是後鐘、鄧相譖,以至夷滅。)

  月變於建星,有亂臣更天子之法令者。壹曰近臣大將死,易將相。

  月犯天弁,天下粟貴,壹犯壹貴。

  月犯河鼓,犯左,左將死;犯右,右將死。所中者誅,有軍敗亡。

  月犯乘大陵,天下盡喪服。星眾,兵革起,死人如丘山;星稀則無。

  月乘犯卷舌,天下多喪。

  月乘天屍者,亂臣在內。

  月犯五車,兵起趣駕。月入五車,天庫兵起,道路阻。(壹雲天下兵起。劉向五星同占。)

  月犯天關,有亂臣更天子之法,主關津者有罪,王者憂。

  月犯南河戒,為中邦兇。北河戒,四方兵起,有喪,大旱,百姓病疫,刑罰峻暴,誅伐不當。

  月犯北河之中,冠帶國兵起,道阻塞,人君失道,淫女子,金錢貪色奢侈。

  月行南戒之南,兵旱並起,男子多喪;月行北戒之北,兵水並起,女子多喪。

  月犯五諸侯,諸侯誅。(宋孝武大明三年四月,月犯五諸侯,時竟陵王誕反,沈慶之攻敗也。)

  月入軒轅中犯乘之,有逆賊,女主憂,若火災。月犯軒轅左右角,臣有誅。乘大民星,大饑,太後宗有誅者。若有罪,犯其端,臣子反,有亂臣,臣子失勢,其所中者,以官名之。犯乘少民星,小饑小流,皇後宗有誅。若有罪,犯禦女,禦女有憂,禦仆死。月犯大星,女主當之。(晉安帝元興三年四月甲午,月掩軒轅第二星。明年七月戊申,永安皇後何氏崩。孝武太元五年七月庚子,月犯軒轅大星。九月癸未,皇後王氏崩。)

  月犯少微,處士有憂。(續晉陽秋雲:會稽謝敷,字慶緒,隱若邦山,初月犯少微。時載逵名著於敷,時人憂之。俄而敷死,會稽嘲吳人曰:吳中高士,便是求死不得也。)

  月犯少微,女主憂,宰相易,而憂史官黜。月犯少微南壹星,處士憂,第壹星,義士憂;第三星,博士憂;第四星,大夫憂。

  月行太微中,皆為大臣有憂,大臣死。月所犯者,天子誅之。亦曰後族擅威,兇。月入太微中,若流星縱橫徑行太微中者,主弱臣強,諸侯、四夷兵不制。行不端,心不正。心不正,有邪欲不受命,有奸人在王庭,四夷難信,月幹犯太微庭,出其門為使。月貫太微中而東出,大臣出、王侯入為主。出其中門,臣不臣。月入太微,有喪。(《宋書誌》雲:晉穆帝升平五年五月壬寅,月犯太微,是月丁巳穆帝崩。安帝義熙十四年五月庚子又犯太微,九月丁巳,又入太微,是年十二月戊寅,安帝崩。)
  月行左右執法,大臣憂,相系而死,免者少。月出東掖門,為相受命東南出,德事也;出西掖門,為將受令西南出,刑事也。(上同。)

月出太微中華東西門,若左右掖門而出端門者,皆為必有度。(五星同。)月入太微西門,出東門,人君不安,大臣假主之威,不從王命。月犯幹太微庭,臣殺主,宜求賢人。人中華西門,出中華東門,皆為臣出令。入太陰西門,出太陽東門,皆為大亂有喪,苦大水。月入西門,犯天庭,出端門,皆為大臣伐主。(《宋誌》雲;晉恭帝元熙元年正月丙午,三月壬寅,五月丙申,七月乙卯,月皆犯太微。二年六月三日,帝遜位宋高祖。)

  月行犯黃帝座,大人憂,天下存亡半,有亂臣,主惡之,臣子反,政大易。

  月犯四帝座天下亡。月出黃帝座,北禍大,出南禍小,皆為下謀上。

  月犯太微,乘四輔,大臣誅。月行犯乘守內屏星,皆為群臣失禮,而輔臣有誅者,若免罷。

  月入鹹池,天下大亂,人君死,易政。

  月入三臺,君有大憂患,敗在臣下。月入三臺,大臣為天子,公侯共殺君。

  月入庫樓,天下兵並起。

  月宿羽林,軍兵大起。

  月犯乘北落,皆為天下兵大起。

  月入天倉,主財寶出,憂臣在內,天下有兵起。月犯天倉,有移谷。

  月入天市,軍起。月行弧矢,臣逾主。

  月變於狼星,陳兵不戰。壹曰兵起小戰,有水事。

  甘氏雲:月在天理,臣當坐欲反者而入獄。壹曰君大憂。

  月乘天高,將死,臣有誅。

  月入鹹池,暴兵起。

  月入天潢中者,皆為兵起。道路阻,天下亂,易政。壹曰貴人多死。月犯乘天潢,二十日兵起。

  月不從天街者,皆為政令不行,不出其年有兵。月行天街中,天下寧,百姓順。月行天街外,百姓兇。月行折威中,天子亡威。

  月行入哭星,有大喪,主崩。

  月乘鍵閉星,大人憂,大臣誅,天子不敬,天火害於宗廟,王者不宜出宮,天子崩。

  月入天積,即蒭槁也。財寶出,主憂臣在內。

  月行天廄星間,為兵歸。月行天廄,主上不安。

  月行天淵中,臣逾主。

  月入中犯乘鈇锧,皆為鈇锧用。

月暈占第十壹

  月暈者,謂之梭巡也。人君乘土而亡,其政失平,則月多暈而圓。月暈,受沖之國不安。

  月暈,臣下專權之象。四孟月七日,四仲月八日,四季月九日,皆夜當月暈。暈若不以其日,不出三日,有暴風甚雨。

  月暈,聞皆為其君背約。

  月暈,東向者敗五木,西向者且雨而風,害五谷。北向者為水,南向者旱風。

  月暈明者,王自將兵。

  月暈七日,無雨大風,兵大作,若土功起。

  月暈多直,為兵,曲吏逆,則為雨。

  月暈黃色,將軍益秩。候月暈,常以十二月八日。

  暈再重,有大風,兵起,災在內,女親用事。

  暈再重,赤雲繞之如杵,有軍在外,萬人死其下。

  月南北有半暈兩重,月北有青雲五沖,關不通。

  月暈三重,天下大亂,必有拒城。

  月暈四重,天下易王。(漢高帝七年,月暈參畢七重。占曰:昴畢間,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國也。昴為匈奴,參為趙,畢為邊兵。是歲高帝自將兵擊匈奴。至平城,為冒頓單於所圍,七日乃解。)

  暈八重,天下有亡國。

  暈九重,暈十重,天下更王。

  月色黃白交暈,壹黃二赤,所宿其國受咎。

  月交暈,赤有光,其國不出三年遇兵。

  月色黃白交暈,所宿之國受其殃。

  月暈環如兩,軍兵起,軍事爭。

  月暈如連環,有白虹幹暈,不及月,女貴人有陰謀亂,有白衣令,宮中多怪。

  月暈而冠,天子大喜,或大風。

  月暈而珥,歲平國安。又曰國有女喪。

  月暈而珥,攻擊者勝利。

  月暈壹珥,所在國失地。

  月暈,先起者有喜。

  月抱珥在暈外赤,外人勝。

  月有兩暈不合,其月水;四背,有謀不成。

  五月中有九暈以上,道路大有熱死者。

  月暈壹重,下缺不合,上有冠帶,有兩珥,白暈連環貫珥,接北鬥,國有.大兵,大戰流血,其分亡地。

  月以正月三日暈,所宿國小熟,壹日二日,必有土功。五日暈,大熟。上旬壹暈,樹木蟲;二暈,禾谷蟲;三暈震雷;十日暈,天下更王;六日、八日、九日暈,天下有國亡。

  正月中有九暈以上,道多饑死人。

月暈五星及列宿中外官占第十二

  凡月暈五星,星色不明主人勝,星色明客勝。暈木,人主病,不然大水,五暈,人主疾喪;暈木,天下有女子之憂,糴貴,三重,相死;暈木,其國主不安。暈火,女主兇,若有死亡,所守國主當之;熒惑在暈中,色惡不明,客兵敗;暈火,兵在野大戰,無兵大旱,兵起。暈土,所宿國有福德;填星色不明,主人勝;暈三重,相死,天下土動功,兵起,女主憂;暈土,其國女主失勢,有土功事。暈金,其國受兵,戰不勝,主人敗;暈金而星月合,其主死境外。暈水再合再解,其國敗主死。月暈辰星,色不明,主人勝;明,客勝;暈水,角亢間二星如連環,有大臣謀;春夏暈水,民病寒熱;在秋冬,憂兵起,不即大水,主死,若大憂;冬暈水,主命惡之。

  凡月,春暈木,夏暈火,秋暈金,冬暈水。四季暈土,而其星惡之,皆為其國之分主死國亂,大兇。

  角:月暈左角,軍道阻塞,大臣誅,獄官刑,左將有殃。月暈右角,右將有殃,鱗角多死害,太尉士卒刑死。月暈兩角,大水。色黃白,王者大喜,當有德令;無德令,則天子以軍兵自守,其國不安,有兵兵罷,無兵兵起,將憂。月行角間,暈再重,連環圍北鬥,有大臣誅。甲乙為春,丙丁為夏,庚辛為秋,以四時期之。凡占災祥皆此例。月暈角亢,先起兵者有喜,勝。

  亢:月暈亢,君有兵革之事,有兵兵罷,無兵後八十日兵起。月在秋三暈,大臣死,兵大戰水中。再暈,大雪雨水,民移千裏,有德令解之。不爾,王自將兵。

  氐:月暈氐,大將兇,水蟲死。與歲星同合在氐而暈,不出四十日,有德令。

  房:月暈房心,國有兵在廟堂。勾五宿,大赦。勾三宿,小赦。月暈房及箕,大風動地。

  心:月暈心,大旱。與五星合暈,王者大憂及大災,兵起,國易相。月暈心尾,無骨四足蟲為害,易政,山崩,麥貴。

  尾:月暈尾箕,分有疾兇,或益地百裏,民多病寒熱,風大至,大水。

  箕:月暈箕鬥,兵從東北方來勝,從西南方來不勝。箕鬥者,天子冠服,在鬥罷,在箕外戰。月暈箕鬥,五谷不成,易大將。

  南鬥:月暈鬥,大臣免,大將刑。

  牽牛:月暈牛,小兒多死,軍暴將死。月暈牛,女子女貴,牛多暴死。

  須女:月暈女,兵進而不鬥,寡婦多死。

  虛:月暈虛危,兵革離宗廟。

  危:月暈危,兵,軍敗,有喪,天下哭。

  室:月暈室,蠻夷來貢。

  壁:月暈室壁,風起,大水至,寡婦小兒多死。

  奎:月暈奎,兵大敗,有兵令,米貴,不出年,有祅星流。

  婁:月暈婁,五日之內不雨,宰相相疑,然後事解。

  胃:月暈胃三重,歲星在其中,天下有德令,有兵不戰,妊女多死。

  昴:月以正月上旬,暈昴畢參伐,有赦,月壹歲三暈昴,來年大赦,弓弩貴。

畢:月暈畢中,人主坐之占。月三暈畢,天下中外有兵,有大赦。

  嘴:月以正月暈嘴參,赦。月暈嘴,道路多死人而無首,大將死,女子疾,弓弩貴。

  參:月暈伐,將軍死,貴人有誅。四月暈參井,淩霜至。月以十二月、正月暈伐,十四日而暈參,為大人憂。月暈參,有軍不勝。月以正月暈伐二夜,不出三旬,兵起。

  東井:月暈井鬼,其年不收,旱。三月,月暈井,大水。

  鬼:月暈鬼,黍貴三倍。月夏三暈鬼,大雨,五谷不成,皆在月初,月以正月上旬暈鬼,赦。

  柳:月暈柳,林木苑谷,各有兵戰。月暈柳三月,大臣死,有水,民愁。

  七星:月暈七星,民多大傷,物再繁榮。

  張:月暈張,飛鳥死,海鳥出,其地旱,大人憂,人相食。

  翼:月暈翼,士卒多遁走。壹曰士卒大聚大戰,民去室宅。

  軫:月暈軫角,大赦,饑。以二月暈軫角,至五月大赦。

暈中外官占:

  月暈攝提,火在暈中,天下大兵,橫行不禁,諸侯分政,天下亂,內有興兵與上爭立者,以其時赦。

  暈織女,兵滿天下。

  暈天市,有兵。

  暈建星之口,有德令。

  暈大陵前足,赦死罪;後足,赦小罪。

  暈五車壹星,赦小罪。暈五星並昴畢大陵,必大赦。

  暈庫壹柱,兵少出。二柱,兵半出。三柱,兵盡出,兵在外。暈壹柱,兵少罷;暈二柱,兵半罷。暈三柱,兵盡罷。

  月壹歲三暈天關,其年赦。

  暈南北河戒,有土功。

  暈軒轅,有女喪,有小赦。

  暈太微庭,天子發軍自衛。三暈之,天子自臨兵以行,有急謀在軍中,天子忌之。

  暈五帝座,有赦令。

  暈文昌,有赦。

  暈天牢,天下大敗,多盜賊。連環及北鬥,天下大亂,國有喪,民徒千裏,有拔城者。

  暈魚星,兇。

  暈弧狼,兵起。

  天狗,多暴風。

  暈天關,門梁閉。

  暈天高,不出六月,必有大喪,以日占邦。

  暈貫索,不出四月有殃,內禍匿謀之事。

  暈天街,關梁阻塞。

  暈客星,在月北,北國勝;在南,南國勝。

  暈天,下無雲,有流星過月下,若過月上,其國有喜。壹曰兵出。

  流星橫度暈中者,諸侯皇後有亡失國者。

  月無精光,青赤暈,及虹蜺背璚蝕心度中,是為大蕩,兵喪大起,王者以德除咎。

  暈有雲貫,暈輝約月,不出其年,所直國有喪。

月蝕占第十三

  月生三日無魄,其月必蝕。《易緯萌氣樞》曰:候月盡蝕,視水中不見影者盡蝕。
  凡月蝕,其鄉有拔邑大戰之事。

  凡師出門而蝕,當其國之野,大敗軍死。

  月蝕三日內,有雨,事解,吉。

  月蝕以旦相及,太子當之;以夕,君當之。

  月蝕起南方,男子惡之。起北方,女子惡之。起東方,少者惡之。起西方,老者惡之。

  月蝕盡,光耀亡,君之殃。蝕不盡,光輝散,臣之憂。

  月蝕中分,不出五年,國有憂兵,其分軍亡。

  月蝕而鬥且暈,國君惡之。有軍必戰,無軍兵起。

  兩月並蝕,天下大亂。

  月蝕,有氣從外來入月中,主人兇。從中出外,客兇。氣從南行,南軍兇;北行,北軍兇。東西亦然。

  軍在外而月蝕,將環其國,戰不勝。

  月生三日而蝕,是謂大殃,國有喪。十日至十四日而蝕,天下兵起。十五日而蝕,國破滅亡。

  春蝕,歲惡,將死,有憂;夏蝕,大旱;秋蝕,兵起;冬蝕,其國有兵喪。

  冬以其日辰占邦野:月以甲乙蝕,年多魚禾麥傷;丙丁蝕,年豐收;戊己蝕,無耕,下田兇;庚辛蝕,高田不收;壬癸蝕,歲和;月蝕辰巳,地采年麥傷。蝕午未,秋稼兇。

月蝕五星及列宿中外官占第十四

  月行與木同宿而蝕,民相食,粟貴,農官憂。

  月行與火同宿而蝕,天下破亡,有憂。

  月行與土同宿而蝕,國以饑亡。

  月行與金同宿而蝕,強國戰勝亡城,大將有兩心。

  月行與水同宿而蝕,其國有女亂而國亡。


月蝕列宿:

  月在角亢蝕,刑法官當黜,將吏有憂,國門四閉,其邦兇。

  月在亢中蝕,君有憂。

  月蝕氐中,天子疾崩,大臣死,後惡之,公卿大夫有憂。(日同。)

  月在房蝕,王者有憂,昏亂,大臣專政,有憂病。(日同。)

  月在心蝕,王者惡之,太子、庶子及三公憂。

  月在尾箕蝕,君族有刑。若禦妾有坐,後主憂,禦車乘人當黜。

  月在箕蝕,為車騎發。

  月在鬥蝕,將相有憂饑亡。(日占兵起,余同。)

  月在牛蝕,其國叛兵起。(日同。)

  月在女蝕,邦有女主憂,天下女工廢。

  月在虛蝕,邦有崩喪,天下改服。

  月在危蝕,不有崩喪,必有大臣薨,天下改服,刀劍之官憂,衣履金玉之人有黜。

  月在室蝕,為士眾乏糧食。

  月在東壁蝕,陰道毀傷,不能化生,有黜削之罪,大臣有戮,文章者執。

  月在奎蝕,聚斂之臣有黜者。

  月在婁蝕,皇後犯逆。

  月在胃蝕,王者食大絕。或曰大將亡軍,委輸之臣有罪,皇後憂。

  月在昴蝕,大臣誅,貴女失勢。(與前蝕二十八宿同。)

  月在畢蝕,有邊使者兇,若邊臣誅。

  月在嘴參蝕,旱,貴臣誅;月在嘴參蝕,主兵之臣當黜。

  月在井蝕,主水官、五祀之官有憂,大臣誅,皇後不安,谷不登。

  月在鬼蝕,貴人失勢,臣有憂,天下不安。

  月在柳蝕,大臣憂黜。

  月在七星蝕,正陽虧太陰,皇後貴臣暴誅,國大饑。

  月在張蝕,貴人失勢,皇後憂,與蝕鬼同占。月在翼蝕,忠臣見譖言,清正者亡。(與上二十八宿同。)

  月在軫蝕,貴臣亡,皇後不安。(日同,又與上二十八宿同占。)

月犯蝕占:

  月在建星中蝕,後妃姪娣有當黜者。

  月入太微中,若流星縱橫經行太微中者,主弱臣強,諸侯四夷,兵不制,行不端,心不正。心不正,有邪欲,不受命,有奸在主庭,四夷難信。

  月數入太微,有喪。(按《宋誌》:晉穆帝升千五年五月壬寅,月犯太微,是月穆帝崩。安帝義熙十四年五月庚子,又犯太微。九月丁巳,又入太微。是年十二月,安帝崩。)

  月出東掖門,為相受命,東南出,為德事;月出西掖門,為將受令,西南出,刑事。

  月犯鬼質,邦君憂,大臣誅。(魏嘉平二年十月,月犯鬼。三年五月,王陵楚王彪等誅。)

  凡月幹鉞乘锧,斧鉞用。

  月乘天屍,亂臣在內。(晉義興五年二月甲子,月犯昴,九月壬寅,鮮卑滅。)

  月行犯昴,北有赤白雲緣月,兵入匈奴,有得地。

  月乘昴,天下法峻,水滿野,谷不收。月行觸昴,匈奴受兵。

  月犯昴,諸侯黜,門房中有事,月入昴,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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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占 卷第三

分野第十五

  謹按:在天二十八宿,分為十二次,在地十二辰,配屬十二國。至於九州分野,各有攸系,上下相應,故可得占而識焉。州郡國邑之號,並劉向所分,載於《漢書地理誌》,其疆境交錯,地勢寬窄,或有未同,多因春秋已後,戰國所據,取其地名國號而分配焉。星次度數,亦有進退。眾氏經文,莫審厥由。按列國地名,三代同目,地勢不改,人遽遷移,古往今來,封爵遞襲,上系星野,沿而未殊。自秦燔簡策,書史殘缺,時有片言,理無全據,雖欲考定,敢不闕疑。唯有《二十八宿山經》載其宿、山所在,各於其國分。星宿有變,則應乎其山,所處國分有異,其山亦上感星象。又其宿星辰,常居其山,而上伺察焉。上下遞相感應,以成譴告之理。或人疑之,以為不爾,乃因以張華劍事而論之。張華昔見鬥牛之間有異氣,知是神劍之精,遂按地分求之,果得寶劍。夫劍,壹利器耳,尚能應見於天,況乎人物精靈,山川迂郁,性情至理,大於劍乎?今輒列古十二次國號星度,以為紀綱焉。其諸家星次度數不同者,乃別考論著於《歷象誌》雲。
  角、亢,鄭之分野。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於辰在辰,為壽星。三月之時,萬物始建於地,春氣布養,各盡其性,不罹天夭,故曰壽星。(《爾雅》曰:壽星,角亢也。《史記天官書》曰:角亢氐、兗州也。)今之南陽郡,(秦置)潁川、定陵、襄城、潁陽、潁陰、長社、陰翟、郟鄆。(八縣也。潁川,秦置之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陰,(二縣也,屬弘農郡,漢武帝置之。)皆韓之分也。《韓世家》曰:韓氏,姬之苗裔也。韓武子事晉,得封於韓。武子曾孫獻子以韓為氏,居於平陽。子宣子徒居州地。玄孫康子與趙、魏共滅智伯,分其地。康子五世孫哀侯滅鄭,因都於鄭,凡二十壹世也。《詩風》陳鄭之國,與韓同星分。《陳世家》曰:陳本太昊之墟也。周武王克殷,乃復求舜後,得媯滿,封之於陳,以奉舜祀,為胡公。胡公至渭侯二十三世,為楚所滅。《詩》雲:坎其擊鼓。淮陽之間,陳縣郡也。鄭國,今河南新鄭是也。(新鄭,縣也,河南郡。秦三川郡,漢高帝改名。)本高辛氏之火正祝融之墟也。重黎亦為帝二縣也。及城臯、滎陽,潁川之嵩陽、陽城,皆鄭之分。《鄭世家》曰:周宣王立二十二年,初封庶弟友於鄭,是為桓王,居虢城臯。後犬戎弒宣公,其事武公居溱渭,二十二世韓滅也,屬兗州。(《尚書禹貢》曰:濟河唯兗州。《周官》雲:河東曰兗州。《爾雅》雲:濟河間曰兗州,自河東至濟也。《未央分野》:由鄭潁川。從滎陽南至梁山、東至龍山,為潁川也。)
  氐、房、心,宋之分野。自氐五度至尾九度,於辰在卯,為大火。東方之木,心星在卯,火在木心,故曰大火。(《爾雅》曰:大火謂之辰。大辰,房心尾也。《史記天官書》曰;房心,豫州,《世語》曰:參辰,亦曰參商,謂參與心星也。已釋於魏次註中。)今之沛梁,(秦碣郡,漢高帝為梁國也。)楚,(漢高帝置楚國,宣帝以為彭城郡也。)山陽郡,(漢景帝分梁國治之。)東平,(漢景帝分梁國,置齊東國,宣帝改為平國者也。)濟陽,(漢景帝分梁國為濟陽國。)及東郡之須昌、壽張,(二縣也。壽張本名壽梁,漢光武避叔諱。改為壽張。)皆宋之分野。周封微子於宋,今之睢陽是也。(睢陽縣,屬梁國。周武王封紂庶兄微於於宋,以奉殷祀。)本陶唐氏之火正,閼伯之墟也。(閼地,高辛氏之長子也。房,商丘也。)濟陰、定陶,(定陶,縣也,屬濟陰國。詩風:曹國是也,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定陶縣是。)屬豫州。(《尚書禹貢》曰:荊河唯豫州。《周官》曰:河南曰豫州。《爾雅》雲:河南曰豫州。註雲:自河南至漢也。《未央分野》曰:宋治下蔡、淮陰,從南恒至齊濮水、沛郡、濟陽、太行、東海。今為梁國是也。)
  尾、箕,燕之分野。自尾十度至鬥十壹度,於辰在寅,為析木。尾,東方木宿之末;鬥,北方水宿之初,次在其間,隔別水木,故曰析木。(《爾雅》曰;析木謂之津,箕鬥之間,漢津也。《史記天官書》曰:箕,幽州也。)周武王定殷,封邵公於燕,其後三十六世,與六國並稱王。(王易水也。)東有漁陽,右北平,遼東、遼西、上谷、代郡、雁門。(七郡,並秦置也。)南得涿郡之易、容城、範陽、北新城、固安、涿縣、良鄉、新昌。(八縣也。涿郡,秦置也。)及渤海之安次、(安次,縣也。渤海,漢高帝置之。)樂浪、玄菟、朝鮮,(三郡並漢武帝置之。)皆燕之分也,屑幽州。(《燕世家》曰:周分冀州至幽州。《周官》曰:東北曰幽州。《爾雅》曰:幽州。註雲:自易水至北狄。《未央分野》曰:燕治冀,南至積石,東至海,西恒山。今為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西至涿郡也。)
  鬥、牛,吳越之分野。自鬥十二度至女七度,於辰在醜,為星紀。星紀者,言其統紀萬物。十二月之位,萬物之所終始,故曰星紀。(《爾雅》曰:星紀,鬥牛也。《史記天官書》曰:鬥老江湖。牽牛,婺女,揚州。高誘註:《呂氏春秋》雲:鬥,吳也;牛,趙也。)今之會稽、九江、(二郡秦置。)丹陽、(秦為鄣郡,漢武改為丹陽。)豫章、(漢高帝置。)廬江、(漢武帝置。)廣陵、六安、(漢武帝改江都國為廣陵國。分衡山、立六安、置國。)臨淮,(漢武帝置。)皆吳之分也。《吳世家》曰:吳太伯,周太王之長子也,與弟仲雍,讓國於季歷,奔荊蠻之地,斷發文身,荊蠻義之,從而歸之,自號句吳。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雍曾孫周章,封之於吳也。今之蒼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南海,皆越之分也。《越世家》曰:越之先,夏後帝少康之庶子,封於會稽,號曰無余,以奉禹之祀。十有余世,微弱為民,禹祀中絕。千余載後,有子生而能言,曰:我無余之苗末也。越人尊以為君,號曰無余王也。後至允常,越復興焉,並屬揚州。(《尚書禹貢》曰:淮海唯揚州。《周官》曰:東南曰揚州。《爾雅》曰:江南曰揚州。註雲:自江至南海。《未央分野》曰:吳越,北至大江,南至衡山,東至海,西至洞庭。)
  女、虛,齊之分野。自女八度至危十五度,於辰在子,為玄枵也。玄者黑也,北方之色;枵者耗也。十壹月之時,陽氣在下,陰氣在上,萬物幽死,未有生者,天地空虛,故曰玄枵。(玄枵,黃帝之嫡子也。顓頊墟。顓頊,黃帝之孫,昌仆之子也。《爾雅》曰:玄枵,虛也。顓頊之墟也。《史記天官書》曰:虛危,青州也。)東萊、(郡、漢高帝置之。)瑯琊、(郡,秦置之。)高密、(漢宣帝改膠西國為高密國。)膠東,南有淄川、(郡,漢高帝置也。)城陽,(漢文帝分齊國,立城陽國。)北有千乘。(漢高帝立為國。)得清河已南渤海、樂城、重合、陽信,西有濟南、(漢文帝分為齊國,立濟南國。)平原,(漢高帝置。)皆齊之分也。《齊世家》曰:齊太公望,佐周武王而伐紂,紂亡,乃封太公於齊。武王崩,成王立,周命齊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而都營丘也,屬青州。(《尚書禹貢》曰:海岱唯青州。《周官》曰:正東曰青州。《爾雅》臼:濟曰營州。註雲:自岱東至海,即青州也。《未央分野》曰:齊治營丘,北至燕,西至九河,南至淄水,東至海矣。)
  危、室、壁,衛之分野。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於辰在亥,為娵訾。娵訾者,言嘆貌也。十月之時,陰氣始盛,陽氣伏藏,萬物失養育之氣,故曰哀愁而嘆,悲嫌於無陽。(《爾雅》曰:娵訾之口,營室東壁也。娵訾,古諸侯也。帝嚳取娵訾氏女,生摯。摯,堯兄也。壹曰豕韋。豕韋,夏後禦龍氏之國也,春秋蔡侯之所封。《左傳》曰:萇弘對周景王曰:蔡侯殺其君之歲,歲在豕韋。《史記天官書》曰:營室東壁,並州也。)今之東郡、(秦置。)黎陽、河內、(郡,漢高帝置也。本殷之舊國,周既克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風》邶、鄘、衛國是也。)野王、朝歌,皆衛之分也,(衛本國既為狄人所滅,文公徒封於楚丘。後三十余年,子成公遷於帝丘。今濮陽是也。)屬並州。(周分冀州、置並州。《周官》曰:正北曰並州。所部郡縣,並州凡九郡,悉在燕、趙、秦次中,未詳之。《未央分野》曰:衛治濮陽,其地從三州。記東至沛,今為東郡也。)
  奎、婁,魯之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於辰在戌,為降婁。降,下也;婁,曲也。陰生於午,與陽俱行。至八月,陽遂下。九月陽,剝卦用事。陽將剝盡,陰在上,萬物枯落,卷縮而死,故曰降婁。(《爾雅》曰:降婁,婁奎也。《史記天官書》曰:奎婁胃、徐州。《未央分野》曰:魯星得奎婁也。)東至東海,(郡,漢高帝置。)西有泗水,(泗水之國也。漢武帝分東海郡立。)至淮,得臨淮之下睢,陵童,取慮,皆魯分也。周成王以少昊之墟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為魯侯,以為周公主也。《魯世家》曰:周武王克殷,封弟周公旦於少昊之墟。周公留佐武王,不就封。武王崩,成王命周公子伯禽代居魯,是為魯公也。屬徐州。(《尚書禹貢》曰:海岱及淮唯徐州。《爾雅》曰,濟東曰徐州。註雲:自濟東至海也。周繼殷,罷徐以合青。漢武帝分置徐州。《未央分野》曰:魯東至海,西至營丘,北至代,南至淮也。)
  胃、昴,趙之分野。自胃七度至畢十壹度,於辰在酉,為大梁。梁,強也。八月之時,白露始降,萬物於是堅成而強大,故曰大梁。(《爾雅》曰;大梁,昴也。《史記天官書》曰:昴、畢、冀州。《淮南子天文訓》曰:胃昴畢,魏也。《未央分野》曰:趙星得嘴參也。)趙本晉地,分晉得趙國。(漢高帝以邯鄲郡為趙國。)北有信都、(國,漢高帝立也。)真定、(國,漢武帝置之。)常山、(郡,漢高帝置。本國山為名,曰恒山郡。漢文帝諱恒,改曰常山郡也。)中山。(漢景帝以郡為國也。)又得涿郡之高陽、靳鄉,(三縣。涿郡,漢高帝置之也。)東有廣平、(國,漢武帝置之。)巨鹿、(郡,秦置之。)清河、(郡,漢高帝置之。)河間。(國,漢文帝分趙國也。)又得渤海之東平舒、中武邑、文安、萊州、成、章武。(六縣也,漢高帝置之。)河已北也,南至浮水、(水名,作漳水也。)繁陽、內黃、斥丘,(三縣屬魏郡,漢高帝置之。)西有太原、(郡,秦置之。)定襄、(郡、漢高帝置。)雲中、(秦置。)五原、(秦九原郡,漢武帝改名也。)朔方、(漢武帝置。)上黨。(秦置。)上黨,本韓之別郡也。遠韓近趙,後卒降趙,趙皆得之。自趙後九世稱侯。四世敬侯徒都邯鄲。後三世有武靈王,五世為秦所滅。《趙世家》雲:趙氏之先,帝顓頊之苗裔,伯益之後也。又虞舜妻之姚姓二女,賜姓贏氏。歷夏殷周,世為諸侯。後造父為周穆王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穆王日馳千裏,還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趙城由此,為趙氏。屬冀州。(《尚書禹貢》曰,冀州既載壺口,治梁及岐。《周官》曰,河內曰冀州。《爾雅》曰:兩河間曰冀州。註雲:自東河至西河。《未央分野》曰:趙治邯鄲,北至常山、代郡、河間。)
  畢、嘴、參,晉魏之分野。自畢十二度至井十五度,於辰在申,為實沈。言七月之時,萬物極盛,陰氣沈重,降實萬物,故曰實沈。(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者,不相能,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故參為唐星。至周武王感靈夢而生叔虞。成王時,唐有亂,周公滅唐,成王因戲而封叔虞於唐,河汾以東方百裏,太原郡之晉陽縣是也。叔虞卒,子燮立,是為晉侯。故參為晉也。實沈,參之神也,因名實沈焉。後武侯興,趙、韓滅晉,分其地,故參為魏之分野。《史記天官書》曰:嘴觽。參,益州也。《淮南子天文訓》曰:嘴觽、參,趙也。鄭玄註《周禮保章氏》職曰:實沈,晉也。《未央分野》曰:晉魏星得胃昴畢。)自高陵(縣也,屬左馮翊。)已東,盡河東、(郡,秦置也。)河內,(漢高帝置。)南有陳留、(郡,漢武帝置也。)汝南之郡陵、新汲(秦置)及西華、長平、潁川之舞陽、郾、許、鄢陵,河南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酸棗縣屬陳國,則為之重見也。)□□,皆魏之分也。《魏世家》曰: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與周同姓。武王之伐紂,而高封於畢,是氏焉,長安縣西北是也。其後絕封為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復封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獻公之十六年,趙夙為禦,畢萬為右,以伐霍耿魏,滅之。獻公以魏封畢萬。魏,今河東郡,即河北縣是也。萬孫悼子徒治霍。霍,平陽郡之永安縣是也。悼子子昭子徒治安邑,河東安邑縣是也。昭子孫獻子,與趙、韓共誅祁羊舌氏,盡取其地。獻子曾孫桓子,與趙襄子、韓康子共滅智伯,分其地。桓子之孫曰文侯,時魏為強大。周威烈王二十二年,賜命為諸侯。子武侯,十壹年與趙、韓滅晉,三分其地。故參為魏之次野者,屬益州。(漢武帝改梁州為益州,非魏地也。益州地盡在秦楚次中,以魏為益州,未詳其旨。《未央分野》曰:晉治太原,後魏巴西至定襄清河之水,今為河內、上黨、雲中也。)
  井、鬼,秦之分野。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子辰在未,為鶉首。南方七宿,其形象鳥,以井為冠,以柳為口,鶉鳥首頭也,故曰鶉首。(鶉首,星名也,井、鬼、柳,朱烏首宿也。故曰鶉首。《史記天官書》曰:東井與鬼,雍州也。自弘農故關以西,故關,函谷關也。弘農郡,漢武帝置。)京兆、扶風、馮翊、(並秦內史,漢武帝分為三輔。)北地、上郡、(二郡,秦置。)西河、安定、天水,(三郡,漢武帝置。)南有巴郡、蜀郡、(二郡,秦置。)廣漢、(漢高帝置。)犍為、(漢武帝置。)武都,西有金城、武威、(本休屠王置也。)酒泉、敦煌,(敦煌本屬酒泉,武帝置之也。)又西南有洋河、(漢武帝置。)越巂、益州,皆其屬焉,(三郡,並漢武帝開置。)皆秦之分也。《秦世家》曰:秦之先曰非子者,與趙同姓,伯益之十六世孫也。周孝王養馬蕃息,孝王封為附庸,邑之於秦,號曰秦嬴。今天水之隴西縣秦亭。即其地也乙秦贏曾孫曰秦仲,周宣王使伐西戎,西戎殺之。宣王後命仲之子莊公者,與四弟伐西戎,破之,賜仲大駱之地,於是居於犬丘扶風之槐裏縣是也,屬雍州。(《尚書禹貢》曰:黑水西河唯雍州。《周官》曰:正西曰雍州,漢武帝改為涼州。《爾雅》雲:河西曰雍州。註雲,自河西至黑水也。《未央分野》曰:故治雍州,後治宜陽,又治鹹陽,今為長安。此地從華山西至流沙,今為三輔。巴蜀漢中,隴西,北地上郡,是也。)
  柳、七星、張,周之分野。自柳九度至張十六度,於辰在午,為鶉火。南方為火,言五月之時,陽氣始盛,火星昏中,在七星朱鳥之處,故曰鶉火。(《爾雅》曰:柳,鶉火也。柳、七星、張,南方之中宿也。故曰火。《周禮》曰:鳥旟七斿,以象鶉火。《史記天官書》雲:柳、七星、張,三河也。)今之河南洛陽、谷城、平陰、偃師、鞏縣、緱氏,(七縣,屬河南郡。)並周之分野。《周本紀》曰:周之先曰棄,棄生有神怪,長好稼穡,為舜播植百谷,舜封之於邠,扶風之釐縣是也。號曰後稷,姓為姬氏。曾孫公劉、子慶節,立國於邠,扶風之漆縣,後十世孫曰太王,為狄所侵,遷於邠,度漆沮,逾梁山,邑於岐下,扶風之美陽是也。太王孫文王,有聖德,周室方隆,徒都於酆,酆在京兆之杜縣是也。文王子武王,滅商,徒都於鎬,鎬在京兆之長安縣是也。武王子成王,營洛邑、都河南是也。或雲成王居洛邑,六世孫懿王,遷犬丘也,屬三河。(河南、河內、河東三郡是也。按周之將士,唯河南壹郡,故以為國。周分野,其河內、河東,乃在魏次中,未詳。周之分野稱三河之謂矣。《未央分野》曰:洛陽西至華山、東至滎澤少室,北至河南,南至漢水,今為河南陳留是也。)
  翼、軫,楚之分野,自張十七度至軫十壹度,於辰在巳,為鶉尾。南方朱鳥七宿,以軫為尾,故曰鶉尾。(《周禮月令》曰:鶉尾,壹名鳥帑。《史記天官書》曰:翼軫,荊州也。)今之南郡、(秦置。)江陵、江夏、(漢高帝置。)零陵、(郡,漢武帝置之。)桂陽、武陵、(二郡、漢高帝置。)長沙、(郡,秦為郡,漢高帝改為國。)汲、漢中、(秦置。)汝南,(漢高帝置。)皆楚之分也。周成王時,封文王之先師鬻熊之曾孫繹於荊蠻,為楚子,居丹陽。後十余世至熊通,號武王,浸以強大。後五世至莊王,總帥諸侯,觀兵周室,並吞江漢之間,內滅陳魯之國。後十余世,有項王,東徒於陳焉。《楚世家》曰:鬻熊,祝融之苗裔也,姓羋氏,居丹陽,今南郡枝江縣是也。武王子文王始都郢,江陵是也。莊王曾孫昭王,為吳所破,吳兵入郢。昭王出奔隨,使楚大夫申包婿請救於秦,秦乃救楚,大敗吳師。闔廬弟夫概,返吳自立為王,闔廬聞之班師。昭王乃得返國,更都於鄀。鄀,南郡鄀縣是也。屬荊州。(《尚書禹貢》曰:荊及衡陽唯荊州。《周官》曰;正南曰荊州,《爾雅》曰:漢南曰荊州,自漢南至衡山之陽。《未央分野》曰:楚治郢,南至九江,北至積水,東至海,西至魚腹山。今為汝南、汝陽、廬江、豫章、長沙,南海,故楚治南郢者也。)
  《周禮大司徒》職雲:以土圭之法,辯十有二土之名,以相民宅而知厲害。(鄭玄雲: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系十二次焉。)《保章氏》雲:星辯九州之地,所封之地,皆有分星,以視祆祥。(馬融雲:星,土也,星所主也。《土地傳》曰:參主晉,商主大火也。辯,別也。封,界也。封域壹國也。分星自鬥十二度,謂之星紀之次、吳越之分野之類也。)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二十八宿之位,辨序其事,以會天位。(位,大歲。歲星與日月同次之月,鬥在建之辰。)


《詩緯推度災》:

  邶國,結蝓之宿。(宋均曰:謂營室星。)

  鄘國,天漢之宿。(天津也。)

  衛國,天宿鬥衡。(國分所宜。)

  王國,天宿箕鬥。

  鄭國,天宿鬥衡。

  魏國,天宿牽牛。

  唐國,天宿奎婁。

  秦國,天宿白虎,氣生玄武。

  陳國,天宿大角。

  鄶國,天宿招搖。

  曹國,天宿張弧。

右以上《詩緯》所載國次星野,與《淮南子》等不同。


《史記天官書》:
  角、氐、亢,兗州。

  房、心,豫州。

  尾、箕,幽州。

  鬥,江湖。

  牛、女,揚州。

  虛、危,青州。

  室、壁,並州。

  奎、婁、胃,徐州。

  昴、畢,冀州。

  嘴、參,益州。

  井、鬼,雍州。

  柳、七星、張,三河。

  翼、軫,荊州。

七星為官員,辰星廟,蠻夷星也。

  又曰:二十八舍,主十二州。鬥乘兼之,所從來久矣。秦之疆,候在太白,占於辰弧。吳楚之疆,候在熒惑,占於衡星。燕齊之疆,候在辰星,占於虛尾。宋鄭之疆,候在歲星,占於房心。晉之疆,亦候在填星,占於參。秦並三晉已後,占更不同,山河以南為中國,占於天街南,畢主之;其西北則胡貊月氏,占於街北,昴主之。

  《淮南子》及《山海經》並雲:地之所載,六合之間,四海之內。照之以日月,紀之以星辰,要之以太歲。(淮南所分十二國分,同石氏。)

  《春秋內事》曰: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

  圖緯降象,《河圖》雲:天中極星,下屬地中昆侖之墟。陽盛於己,立東太微天庭五帝圖,中和美玉在己。昆侖南東方五千裏,名神州。中有五山地祗圖,隔以阻塞,帝王居之。

  東嶽太山,角、亢、房之根,上為天門明堂。邠之隘,上為扶桑,日所陳;宣陸之阻,上為吳泉,(或曰虞泉。)月所登。阿阮之隘,上為陽谷,五星以陳;方域之險,上為鹹池。四殽險之阻,上為女紀。今訾之塞,上為緱星;井陘之險,上為魁首。勾拒之阻,上五合五紐為都星;居庸之隘,上為極紫宮之戶。

  右以上九塞之星精,上著於天。

  倉絡山,天運攝提精。代闕,天提高星精。王屋,天資華蓋精。握彌首山,天維輔星精。山戎足,天街北界之精。岐山,天維房星之精。太行,附路之精。嶽陽,天提紀漢之精。孟堪,地閏河鼓之精,燕齊之維。

  右以上九山,稟大宿之精。

  河導昆侖山,名地首,上為權勢星。東流千裏,至規其山,名地契,上為距樓星。北流千裏,至積石山,名地肩,上為別符星。南千裏,入隴首山間,抵龍門首,名地根,上為宮室星。龍門,上為王良星,為天橋。神馬山河躍。南流千裏,抵龍首,至卷重山,名地咽,上為卷舌星。東流貫砥柱,觸閼流山,名地喉,上為樞星,以運七政。西距卷重山千裏,東至洛會,名地神遣,上為紀星;東流至大伾山,名地肱,上為輔星。東流過絳水千裏,至大陸,名地腹幹,上為虛星。

  右以上黃河九曲上為星。

  洛涇之起,西維南嶓冢山,上為狼星。漾水出端,東流過武關山南,上為天高星。漢水東流至嶽首,北至荊山為地雌,上為軒轅星。大別山為地裏,上為庭蕃星。三危山,上為天苑星。岐山為地乳,上為天廩星。岷山之地為井絡,上為天井星。岷江九折,上為太微庭。九江北,東出南流,上為東蕃。兗州濟汶,上為天津。桐柏山為地穴,維尾為地腹,上為太微帝座、三能、鬥、軒轅,淮源出之。岱嶽表出鉤鈐。鳥鼠同穴山,地之幹,上為奄畢星。熊耳山,地之門也,上為畢。附耳星,洛水擊其間,東北過五湖山,至於陪尾。東北入中提山,五靈山上為五諸侯,陪尾山為軒轅,中提山上為三臺。

  《洛書》分二十八宿於左:

  岍,角。岐,亢。荊山,氐。壺口,房。雷首,心。太嶽,尾。砥柱,箕。析成,鬥。王屋,牛。太行,須女。恒山,虛。碣石,危。西傾,室。朱吾,畢。鳥鼠,奎。太華,婁。熊耳,胃。外方,昴。桐柏,畢。陪尾,嘴。冢,參。荊山,東井。內方,輿鬼。大別,柳。岷山,七星。衡山,張。九江,翼。敷淺原,軫。

  右以上《洛書》,以禹貢山川配二十八宿。

陳卓分野:

  角、亢、氐,鄭,兗州。東郡,入角壹度。東平、任城、山陰、入角六度。泰山,入角十二度。濟北、陳留,入亢五度。濟陰,入氐二度。東平,入氐七度。

  房、心,宋,豫州。潁川。入房壹度。汝南,入房二度。沛郡,入房四度。梁國,入房五度。淮陽,入心壹度。魯國,入心三度。

  尾、箕,燕,幽州。上谷,入尾壹度。漁陽,入尾三度。右北平,入尾七度。西河、上郡、北地、遼西、遼東,入尾十度。涿郡,入尾十六度。渤海,入箕壹度。東浪,入箕三度。玄菟,入箕六度。廣陽,入箕九度。

  鬥、牛、女,吳越,揚州。九江,入鬥壹度。廬江,入鬥六度。豫章,入鬥十度。丹陽,入鬥十六度。會稽,入牛壹度。臨淮,入牛四度。廣陵,入牛八度。泗水,入牛壹度。六安,入牛六度。

  虛、危,齊,青州。齊國,入虛六度。北海,入虛九度。濟南,入危壹度。東安,入危四度。東萊,入危壹度。平原,入危十壹度。淄川,入危十四度。

  室、壁,衛,並州。安定,入室壹度。天水,入室八度。隴西,入室四度。酒泉,入室十壹度。張掖,入室十二度。武都,入壁壹度。金城,入壁四度。武威,入壁六度。敦煌,入壁八度。

  奎、婁、胃,徐州。東海,入奎壹度。瑯琊,入奎六度。高密,入婁壹度。陽城,入婁九度。膠東,入胃壹度。

  昴,畢,趙,冀州。魏郡,入昴壹度。巨鹿,入昴三度。常山,入昴五度。廣平,入昴七度。中山,入昴人度。清河,入昴九度。信都,入昴三度。趙郡,入畢八度。安平,入畢四度。河間,入畢十度。真定,入畢十三度。

  嘴、參,魏益州。廣漢,入嘴壹度。越巂,入嘴二度。蜀郡,入參壹度。犍為,入參之度。洋河,入參五度。巴郡,入參六度。益州,入參七度。漢中,入參九度。

  井、鬼,秦雍州。雲中,入井壹度。定襄,入井八度。雁門,入井十六度。代郡,入井十八度。太原,入井二十九度。上黨,入鬼二度。

  柳、七星、張,三河。弘農,入柳壹度。河南,入七星三度。河東,入張壹度。河內,入張九度。

  翼、軫,楚荊州。南陽,入翼六度。南郡,入翼十度。江夏,入翼十二度。零陵,入軫壹度。桂陽,入軫六度。武陵,入軫十壹度。長沙,入軫十六度。

  《漢誌》十二次。費直《周易》分野。蔡邕《月令章句》分野。未央《太壹飛符九宮》分野。

  星紀,起鬥十二度。自鬥十度。自鬥六度,吳越。

  玄枵,起女八度。自女六度。自女二度,齊。

  娵訾,起危十六度。自危十四度。自尾十度,衛。

  降婁,起奎五度。自奎二度。自壁八度,魯。

  大梁,起胃七度。自胃四度。自胃壹度,趙。

  實沈,起畢十二度。自畢九度。自畢六度,晉。

  鶉首,起井十六度。自井十二度。自井十度,秦。

  鶉尾,起張十八度。自張十三度。自張十二度,楚。後次

  鶉火,起柳九度。自柳五度。自柳三度,周。前

  壽星,起軫十二度。自軫七度。自軫六度,鄭。

  大火,起氐五度。自氐十壹度。自亢八度,宋。

  析木,起尾十度,自尾九度。自尾四度,燕。

  《漢書律歷誌》雲:六物者,歲時日月星辰也。辰者,日月之會,而鬥建所指也。玉衡勺,建天之綱也,日月初躔之星紀也。是以鬥牛系醜次,名紀下系地,分野當吳越。
  費直,字長翁,東萊人。仕前漢為單父令,能治《易》,撰《章句》,著筮占,所論天地義理,多有疏闊。言分野郡縣,與子政略同。說星分,皆壽星之次四十二度,大火之次三十二度,余次並三十度。不均之義,未能詳也。

  蔡邕《月令章句》雲: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壹,為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每次三十度三十二分度之十四,至其初為節,至其中為氣。

  未央,不知何許人也。漢孝安時為千乘都尉,長於陰陽氣數之術。元初二年,上書言太乙九宮事。禦有詔詰問,未央各以理對。制示太史,下章蘭臺石室,賜未央金百斤,增位二等,拜為弘農太守。其言分野,簡略未可詳也。所屬星國名,與石氏頗同。

  《宋書歷誌》雲:大子旅賁中郎將戴法興議雲:祖沖之造歷,歲別有差,則今之壽星,乃周之鶉尾。誣天背地,乃至於斯。沖之對曰:次隨方名,義合宿體,分至雖改,而厥位不遷。豈謂龍火,質處金水,亂列名號,乖舛之義,抑未詳究。
  《天文錄》雲:天次十二分者,辯吉兇之所在,明兆應之攸歸。《周禮》以土圭之法定十有二壤。故馮相氏掌四七之位,以會天位。保章氏辯九州之分,以別祅祥,是以明王觀象而設教,睹變而修德。故能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者也。自重黎之後,宜有其書,文紀絕滅,世莫得聞。今所行十二次者,漢光祿大夫劉向之所撰也,班固列為《漢誌》,群氏莫不宗焉。而言詞簡略,學者多疑,輒載其本文,而為之註。因漢地理,覆其同異,蓋言次名之攸出,列國之興喪,都鄙之遷革,郡邑人所繼耳。乃若天以陽動,地以陰凝,變主於上,祥應於下。北方之宿,返主吳越,火午之辰,更在周邦。且天度均列,而分野殊形。壹次所主,或綿亙萬裏,跨涉數州;或止在環內,不布壹郡。而靈感遙通,有若影響。故非末學,未能詳之。

  按,星官有《二十八宿山經》,其山各在十二次之分。分野有災,則宿與山相感,而見祥異。至如《石氏星經》配宿屬國,皆以星斷,不計度距。《漢地理誌》及蔡邕《月令章句》,皆以二十四氣日度所宿以分野。壹設此法,莫能改張。而費直及未央,世不施用。且海內之廣,仰系天宿,州國郡縣,皇王代殊,星辰兆未萌之前,人事興布置之後。秦漢郡縣遠應天文,晉趙都邑交錯非壹。周祖後稷,創國策鄰,為狄所侵,仍居岐下。而《國語》雲: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歲之所在,則我有周分野。今周之分隸在豫州,豐鎬舊都,翻當秦宿,應以理實,事恐難詳。如熒惑守心,宋景攘其災咎;實沈為崇,晉侯受其斃殃,此則天道影響,似逐人情,據其事驗,時以相應。今輒集星次如前,以存異說,州國分屬,義非所詳也。

  或人問曰:天高不極,地厚無窮。凡在生靈,鹹蒙覆載,而上分辰宿,下列侯王,分野獨擅於中華,星次不沾於荒服。至於蠻夷君長,敵戎虜酋豪,更稟英奇,並資山嶽。豈容變化,應驗全無,豈日月私照,意所未詳。冀爾達人,以祛所惑。

  淳風答之曰:昔者周公,列聖之宗也。挾輔成王,定鼎河洛,辯方正位,處厥土中。都之以陰陽,隔之以寒暑,以為四交之中,當二儀之正,是以建國焉。故知華夏者,道德、禮樂、忠信之秀氣也。故聖人處焉,君子生焉。彼四夷者,北狄冱寒,穹廬牧野;南蠻水族,暑濕郁蒸;東夷穴處,寄托海隅;西戎氈裘,愛居瀚海。莫不殘暴狠戾,鳥語獸音,炎涼氣偏,風土憤薄,人面獸心,宴安鴆毒,以此而況,豈得與中夏皆同日而言哉?故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此之謂也。是故越裳重譯,匈奴稽顙,肅慎獻矢,西戎聽律。莫不航海梯山,遠方致貢,人畜納首,殊類宅心。以此而言,四夷宗中國之驗也。故孔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又且聖人觀象,分配國野,或取水土所生,或視風氣所宜,因系之以成形象之應。故昴為旄頭被發之象,青丘蠻夷文身之國,梗河胡騎負戈之俗。胡人事天,以昴星為主;越人伺察,以鬥牛辨祥。秦人占狼弧,齊觀虛危,各是其國,自所宗奉。是以聖人因其情性所感而屬,豈越理茍且而傅會者哉?

占例第十六

  按:景緯垂變,妖孛示應,深淺之跡既殊,利害之差不壹。先哲考驗多有異同,得失混淆,是非重疊,不為體例,學者致疑。今則錄薄蝕守犯,逆順鬥淩,以次相從列之雲爾。

  日月則有蝕,有薄,有鬥,有昏,有冥。星月同光,星月相蝕。列宿五緯,則有變動。芒角喜怒,大小存亡,列坐官位,則有疏拆舍集;五緯祆客,則有逆順遲疾。平行出入,合會聚從,離徒盈縮,(金宿。)居留經天,守中乘犯,侵淩抵觸,經歷貫刺,磨靡掩鬥,周環繞戴,句巳牝牡焉。

  日月兩體相掩映,從壹邊起漸侵,或多或少,此為蝕也,猶似蟲蝕葉之狀。日被月蝕,陰侵陽,下淩上,咎在君王。蝕少半災輕,蝕大半災重。蝕既,亡國殺君之象。月蝕者,被日映而損元明,咎在女主。破大軍,殺大將,蝕少半災輕,大半災重。蝕既,諸侯大臣亡國破家,女主黜退。有交為蝕,朔望依度是也。無交為薄,或近望朔。陰氣侵迫,黃赤無光,匿氣薄日也。日薄為下淩上,強臣以迫其主,而奪其威權之象也。災輕於日蝕。月蝕薄,為女主憂,大臣失其所理,蔽退之象。

  《誌》雲:凡軍行而遇日月薄,當收軍。不爾,有謀反。日月鬥者,別有假象,共日體相淩,離而復合,合而復離。日月失光,乍明乍暗。或烏體具見,在乎食時以前。晚晡已復者為鬥,鬥者,兩競之象,天子失據,四夷叠侵,兵賊俱起,擊賊將興之象。或有五色,色無主數十日,似日象為陣而來。□災日者,大兇災重,亡國殺君之象。此災尤於日蝕。

  晝昏者,日無雲而光暗;夜冥者,月無雲而影滅。昏冥者,人君不明,昏耗之象。法令不行,又是將有殺戮、死亡之兆。若雜以殺氣寒濁者,大咎。昏三日內雨,不占。

  星月同光者,星月近,俱明盛也,臣下明盛之象。亦為大臣爭競,與主爭明之象。

  星月相蝕者,月與五星列宿諸星相遇,月掩雲,星不見,為月蝕星。星見,為星蝕月。星蝕月者,國君女主,將有被其臣下殺之象也。亦為自亡有喪。月蝕星者,為殺戮將相諸侯之象。

  右屬日月變者,形色異常改異之象。

  動者,光體搖動,興作不安之象;芒者,光曜生鋒芒刺,殺害之象;角者,頭角長大於芒,興立誅伐之象;喜者,光色潤澤和順,德賞慶悅之象;怒者,光芒盛,色重大不潤,亹逆則伐鬥異之象。大者,大於其本體,吉星大者吉,兇星大者兇,以分位斷之,大者興建開拓之象。小者,小於本體,吉星則兇,兇星則吉,以分位斷之,小者亡敗蹙迫之象。存者,守常得正象;亡者,失其所在,滅亡之象。疏拆者,相離失其常體,敗壞之象;合聚者,將近而聚,蹙迫之象。逆者,當東反西,當西反東,違逆常度,暴逆之象;順者,循其常度,與歷數相應,守常和順之象。

  凡七曜皆逆天東行,以日為主。故五星皆以東行為順,西行為逆。又有留有伏,各如其歷術之數,失常則逆,循度為順,吉。多以東行為順,西行為逆,今古則亦參用之矣。

  遲者,不及其常度,和緩之象;疾者,行過其度,迫速之象。凡五緯之行,各有疾有遲,如其歷數。故木壹歲行壹次,土三年行壹次,金、水並壹年而壹周。或過或不及,此則是其大分之遲疾。歲星,近日則遲,遠日則疾;熒惑,近日則疾,遠日則遲。填星之行,自見至留逆復順,恒各平行,無有益遲宜疾。太白、辰星,晨見,初則遲而後疾,疾則伏;夕見,初則疾而漸遲,遲則伏。此則五星當分遲疾大量也。平行者,石氏以壹日行壹尺五寸為平行,壹尺二寸為遲。今則不然,皆以度其數格之為遲疾,故不須占其平行,平行猶常也。韓公賓以五星遠日則疾,近日則遲。此亦未為通論,故不取焉。

  出者,未當去也,屬乎福德之兆,福德出,則失善之象;入者,不應來而來也,屬乎祆禍之兆,祅福入,則亡亂之象。若其常行,初至其分,禍祅在其間,同體失色為入;過其坐位,離其宿分為出。福入刑出則吉。德出福入,此其常也。故論出入者,有此六途。

  合者,二星相逮,同處壹宿之中。和順而合則吉,乖逆而合則兇。會者,壹逆壹順,壹遲壹疾,相逢而在宿中為會,德會則福興,刑會則禍起。聚者,自三星以上為聚。聚者集會之象。福集則吉,刑集則兇。

  從者,遲疾次第相及於壹處也,次序從就之象。德先至則吉,刑先至則兇。離者,雖同宿而兵度,而南北乖隔不和之象。從者雖同在宿分,不相停待,離越移避,相背之象。

  右占以為相近為就聚,相遠為離,則屬乎列宿星官。

  盈者,超舍大進,過其所常。德盈則加福,刑盈則加禍。縮者,退舍不及其常。德縮則迫蹙,刑縮則善育。

  舍者,經其宿度而行為舍,舍其宿而遲也。宿者,經其舍而過,經去不遲之謂也。

  居者,福德之星在其宿位,光色潤澤而遲為居,喜福降臨之象。留者,刑禍祆異在其宿位,久住非益之稱,興作勃亂之象。又五星依歷,木、火、土層見中而留:留極而逆,逆極昏中而留,留而又順,此五星之留也。留者,住而不移之稱也。福德則為居之而留,刑祻則作動,伺察政治之象。

  經天者,謂太白昏旦當午而見也。諸星昏當午,皆留而逆。太白與辰星,昏欲至未則遲,旦欲至午則疾。昏旦不合,在午而見,南見則為經天。兵盛威重,改易自任,不由常數之象。

  守者,留住也,附近列星為害之象。中者,謂星行東西相當,中傷之象。謂相克也,和則不然。

  乘者,自上為下,臨迫之象。乘者,駕禦壓伏之象也。《春秋傳》雲:蛇乘龍是也。犯者,月及五星同在列宿之位,光曜自下迫上,侵犯之象。七寸以下為犯,月與太白壹尺為犯。

  侵者越理而進,以大迫小,自上逼下,漸損害之象。淩者,以小而逼大,自下而犯上,直往而淩,淩小辱大之象。

  抵者,壹動壹靜,直相至。觸者,兩俱動,而直相觸。

  經者,在其中過無所犯。歷者,以次相及,而過經歷。

  貫者,直徑中過。刺者,旁過光芒刺之。

  磨者,旁過而相切逼之。靡者,旁逼過而有間之。

  掩者,覆蔽而滅之。鬥者,二體往返,離而復合。

  同者,二體各壹,不辨其形,環者,星行繞壹周。

  繞者,環而不周。戴者,月在星下,若似頂戴之象。

  勾者,壹往壹返,如勾之狀。已者,往而返,返而又往,再勾如已狀。

  牝牡者,五行相克如夫妻。夫在陽,婦在陰,為牝牡也。

  右為五星月祅變行占。

日辰占第十七

  日為君,月為後,五星主官,二十八宿各屬分野。主職有常,列坐三百,各司其位,具知當條。然災祥發見,國俗不同,事借日辰,以辨其所居,以知其分次。是以有歲,有月,有日,有時,有所,各占其分。

  歲在甲,為齊;乙,為海外東夷;丙,為楚;丁,為江淮、南蠻、海岱;戊,為韓、魏、中州、河濟;己為韓、魏;庚,為秦;辛,為華山以西,為西夷之國;壬,為燕、趙、魏。癸,為常山已北,北夷燕趙之國。子,為周。醜,為翟魏,亦主遼東;寅,為楚趙;卯,為鄭;辰,為晉邯鄲、趙國;巳,為衛;午,為秦;未,為中山、梁、宋;申,為齊、晉、魏;酉,為魯;戌,為趙,為吳,為越。亥,為燕、代。

  歲月日時,及見災所在之地,皆同用之。

  假令丙辰年七月丁卯日午時,災見於未地,太歲在丙辰。丙為楚,辰為晉。七月申,申為晉魏,丁卯月,丁為江淮南蠻。午時,午為秦。災見未地,未為中山梁宋。即是其地各有災也。《尚書洪範》雲:王者唯歲。王者即占於楚晉有為災也。卿士唯月,七月即占於晉魏為有災。師尹唯日,丁即為江淮南蠻、卯為鄭國等有災。他皆仿此。此即梓慎、脾竈占異而俱驗也。

  按《春秋》,魯昭公十年春正月戊子,祅星出於婺女,見於申維。女屬齊,申為晉分。梓慎見祅星出,知晉侯以戊子日死。所以知者何?齊逢公死時亦有此星見。推以方之,知晉平公將死。梓慎,魯大夫也。襄公二十八年,歲星失次,淫於玄枵中五度,在虛,以為蛇乘龍。是歲星虛下,故曰蛇乘龍。龍為壽星,宋鄭之分。梓慎見蛇乘龍,以為宋鄭將饑,脾竈以為周王及楚子皆死,以虛宿沖午,午為張翼,周楚之分,故二人占不同而皆驗。

占期第十八

  凡福德之祥,應□□□□□□□□□□□德有吉祥其常期於春以□□□□□□□□□□□甲乙。他皆仿此。若為不吉之祥,應在秋,及五月見災祥,應在十壹月,五月災見,此刑破之下也。期日以庚辛。他皆仿此。木、火、土三星,期五行休王,四月不壹,各有其時而為主焉。及其司過見罰,降福呈樣,別大小,異其類,休王殊其色,或光潤明靜,或微暗芒角,犯有少異,即可消息占之,不必待鬥蝕掩犯耳。如木、火、土者,有吉祥則常期本月,本期春色。若王時見祥,期會合月。如三月祥,應在九月是也。其日若是甲乙,應期寅卯。余準此。火正王夏,土王季夏。若以五月見祥,即期六月,午與未合。若戊己日見,即辰戍醜末日應期也。木若見兇祥,即見秋應。如二月,應在八月,卯沖酉也。及十壹月,卯刑子也。木星變,以庚辛日事發,火即以壬癸日。仿此。金、水二星,即以殺月殺日,時期遠近。若申子辰,殺在未,刑亦如常也。猶如大業三年,長星竟天,至十三年,然後易政之弊應之也。凡論兵者以殺,論誅戮以刑,論死生亦耳。其古占所載,今列如左。

  巫鹹曰:五星之合,金星以金日,木星以木日,水星以水日,火星以火日,土星以土日。星月期十二辰,候其災變,以期殺時。甲乙日應在金,丙丁日應在水,戊己日應在木,庚辛日應在火,壬癸日應在土。五星皆同此法。

  巫鹹曰:歲星主木,日以甲乙;熒惑主火,日以丙丁;填星主土,日以戊己;太白主金,日以庚辛;辰星主水,日以壬癸。二十八宿以十二辰。木應在金,火應在水,土應在木。故木期十二日十二月,火期四十日四十月,土期二十八日二十八月,金期八日八月,水期十日十月。

  巫鹹曰:五星守二十八舍,左為春應,右為秋應,前為夏應,後為冬應。其法隨氣所在,制前後也。

  石氏曰:凡五星行犯列舍,前為春應,後為秋應,左為冬應,右為夏應。假令春以東為前,西為後,北為左,南為右;夏以南為前,北為後,東為左,西為右;秋以西為前,東為後,南為左,北為右;冬以北為前,南為後,西為左,東為右。

  宋均曰:災祥見皆在沖月。假令見在正月,則應在七月;見在七月,則應在來年正月。他皆仿此。

  《荊州占》曰:甲乙日有變,期壹百二十日;丙丁日有變,期八十日;戊己日有變,期六十日;庚辛日有變,期四十日;壬癸日有變期二十日。甲乙為春,丙丁為夏,庚辛為秋,壬癸為冬。以四時期之。凡占災祥,皆以此例也。

修德第十九

  夫修德者,變惡從善,改亂為治之謂也。上天垂象,見其吉兇、譴告之義。人君見機變,齋戒洗心,修政以道,順天之教也。夫人君順天者,子從父之教也。見災而不修德者,逆父之命也。順天為明君,順父為孝子。故孔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主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易》曰: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此順天地而化也。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此大人至德,同乎天也。是故人君力行守道,見德遷善,大人順天之化而照臨萬方,故物莫之違。及其行不符道,理不合義,則示之以災,教之從善不息,補過自新,故盛德必昌也。

  《書》曰:唯聖人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聖。此之謂也。蓋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惡雖小,不可不去;善雖小,不可不為。子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非壹朝壹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此言善惡之積起於毫末,而成丘山。

故曰:日變修德,禮重則躬;月變眚刑,恩從肆赦;星變結和,義敦鄰睦。是以明君宰相,隨變而改,積善以應天也。

  《易》曰: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此言修德之急也。是故有變,修其政而理其事焉,何暇待於終日哉?上自天子,下及黎庶,蟲魚草木,鹹系天象,垂見變異,罔不悉焉。譴告之理多方,從善之途非壹,以善為德,以虐為兇。故《書》曰:德無常師,善無常主,協於克壹,此之謂矣。唯爾在位,鹹司厥職,罔或淫僻,以召天災。治亂之緒,得失之經,事匪壹途,萬機並作。故曰:月災眚,五星時合,變異之象,感召之應。鹹具本篇,以為常則。故每占下雲:修德以禳之也。修德同於君臣,非獨在乎上位矣。

  按劉向、京房對災異,多雲:人君賦斂重數,徭役繁多,黜退忠良,進用讒佞,荒於禽色,酣酒嗜音,雕墻峻宇,誅戮直諫,殘害無辜,聽邪言,不遵正道,疏絕宗戚,異姓擅權,無知小人,作威作福,則天降災祥,以示其變,望其修德以禳之也。不修德以救,則天裂地動,日月薄蝕,五星錯度,四序愆期,雲霧昏冥,風寒慘裂,兵饑疾疫,水旱過差,遂至亡國喪身,無所不有。其救之也,君治以道,臣諫以忠,進用賢良,退黜讒佞,恤刑緩獄,存孤育寡,薄賦寬徭,矜贍無告,散後宮積曠之女,配天下鰥獨之男,齊七政於天象,順四時以布令,輿人之誦必聽,芻蕘之言勿棄,行□束帛,以賁丘園,進安車以搜巖穴,然後廣建賢戚,蕃屏皇家,磐石維城,本枝百世,然則此災可消也,國可保也,身可安也。頌太平者,將比肩於市裏矣。擊壤行歌者,豈壹老夫哉!余今略具大綱而已,豈能詳之者矣。

辨惑第二十(闕)

史司第二十壹

  昔重黎受職,羲和禦官,任重上司,位居鼎嶽,所以調均和氣,燮理陰陽,義等鹽梅,事同舟楫,故能觀天示變,察人成化,百工信理,庶績鹹熙,此古之□世。

  暨三王已降,五霸相沿,英賢嗣興,哲人系踵,君則畏命奉天,臣則竭誠盡慮,故能權宜時政,斟酌治綱,驗人事之是非,托神道以設教,忠節上達,黎庶下安,此中古之賢史也。

  至若漢魏之後,晉宋相承,夷狄亂華,官失其守,君惡直諫,臣矜諂諛,捷徑是遊,罕遵正道。疇人術士,俯同蔔祝之流,唯辨纖芥之吉兇,驗事理之微末。推考術數,務在多言屢中;庶征休咎,未詳關於政治。玉衡傾斜,七政所以不齊;彜倫攸敘,九疇於焉遂隱。此末代之流弊也。

  近在隋代,則尤甚焉。吳人袁充,典監斯任。口柔曲佞,阿媚時君。誑惑文皇,諂諛二世。每回災變,妄陳禍福。以兇為吉,回是作非。先意承顏,附會神理。勸桀行虐,助紂作淫。凡是南人,明相煽惑。於時大業昏暴,崇向吳人。中州高才,言不入耳。每有四方秀異,獻書上策,壹皆不覽,並付袁充。充乃繕寫所獻,回換前後。竊人之才,以為己力。奏於昏主,自刀名位。因行譖害,追逐前人。以忠言獲罪者,其將量方,復奏絕圖書,彌增忌諱。壹藝以上,追就京師。因聚富人,幾將數萬。置之別府,名為道術。賣威鬻勢,交納貨財。免徭停租,賄於私室。兼之以抑黜勝己,排擯同儕,浸潤屢行,誅斥非壹。術士達人,高賢碩學,朱紫雌黃,由其品藻,權衡失正,何其毒歟!於是清烈之後,超然遠遊,結舌鉗口,坐觀得失,而充茍安祿位,以危天下,在上不悟,卒至覆亡。將是上天降禍,生此讒賊,不然,何由翦隋宗之甚也。此乃前朝殘橫者矣。

  若乃天道幽遠,變化非壹,至理難測,應感詎同。故梓慎、脾竈,占或未周,況術斯已下,焉足可說。至若多言屢中,非余所尊,唯爾學徒,幸勿膠柱。夫言非次也,豈徒然哉?立行建功,必以其道。故宋韋晉野,理存設教;京房谷永,義在救君。照灼圖謀,余芳不朽,遺風獨邁,可不尚歟?

  若乃高才希世,學藝過人,後生所畏也;時不再來,恥自媒銜,沈翳可惜也。至蔽賢妒能,素餐吝位,抑屈奇俊,先民所恥也;名遂身退,功成不居,舉賢進能,古人所尚也。貴耳賤目,棄能取假,任非其人,鑒賞之過也;信古疑今,深廢淺習,抑揚失疑,知音之責也。變通守道,被褐幽居,知命是鑒,哲人之規也;道聽途說,眩惑群小,詭隨掇禍,庸人之悔也。

  唯爾史官後學,余之所誌,可不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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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占 卷第四

五星占第二十二

  夫形器著於下,精象系於上,所以通山澤之氣,引性命之情,近取諸身,耳目為肝腎之用,鼻口實心腹之資,故情欲暢於性靈,神道宣於視聽,彼此響應,豈不然與?是以聖人體而名之,垂教後世,授之以職位,分之以國野,象之事物,效之以吉兇,雖變化萬殊,誰能越此,將來事業,可得而理焉。

  《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此之謂也。但去聖久遠,通人間作名數多少,或有不同,今總列之。取其理當者,以著於篇;浮華之流,刪而不錄矣。

  凡五星之行也,象人君次敘,不敢幹犯亂常,越次當位矣。猶如月有弦望晦朔、星有合見留逆。是故歲星、填星、熒惑晨見於日,後行逆於日。當其平旦之時,欲至於午上便留,留而平旦過午返則逆,逆行行至於夕時,又欲當午上則後更留,留而午則又順行,行極而伏與日合,則同宿共度而受命於日,更晨見於東方,此皆不敢以昏旦之時,當於午後任行歷,故遲凝留焉。至於金、水二星,則又甚耳。晨見東方平旦,當丙己之地,便速行以追日,及之,伏,伏與日合,合後出於西方,速行,昏時至丁未之地,即遲行,待日而又伏焉,此則日與五星,皆不敢以昏旦當午而盛。故《易》曰:日中則昃,月盈則蝕,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是則正南方者,君人之所面向也,故莫敢輕焉。而五星伏見,日數各殊,遲疾逆順,其數不等,求之見合,大較同壹術焉。今列之如左:

  歲星,率五十三萬四千五百三。(壹本雲:五百三百分壹之五。)

   晨伏十六日。壹終三百九十八日。

  熒惑,率壹百四萬五千九十四六分半。

   晨伏七十二日。壹終七百七十九日。

  填星,率五十萬六幹六百三十八七分半。

   晨伏十八日。壹終三百七十八日。

  太白率七十八萬二千四百五十分。

   晨伏六日。壹終五百八十三日。

   晨見伏三百二十七分。同夕見伏二百五十六日。

  辰星,率十五萬五千二百七十八五分半。

   晨伏十壹日。壹終壹百壹十五日。

   晨見伏五十二日分,同夕見伏五十三日、五十六日。

  推合見日月術。


星官占第二十三

  夫五星者,昊天上帝之五使,稟神受命,各司下土,雖幽潛深遠,罔不知悉。故或有福德佑助,或有禍罰威刑,或順軌而守常,或錯亂以顯異,芒角變動,光色盛衰,居留幹犯,句巳掩滅。所以告示者,蓋非壹途矣。

  凡五星,各有常色,各有本體。至如歲星色青,熒惑色赤,如大角,如參左肩,是其常色。填星色黃,太白色白,如五車大星有光。辰星色黑,如奎大星。

  凡五星,色青員為饑而憂,赤員多旱而爭,黃員女主喜,白員為喪與兵,黑員水而病。

  凡五星,黃角土地之爭,赤角犯誤城,白角為兵,青角為憂,黑角死喪。

  凡五星,五色變常者,青為憂,赤為爭旱,黃為喜,白為兵,黑為喪病。

  夫五星系八卦:

  填星系於坤根。故其行最遲,象地之與山不可移易。不易者,女人之德也。

  歲星系於震巽。巽象草木之生動而遲也,又似風雷有時而作耳。雷震百裏,風為號令。而震動者,人君之象也,故象主德焉。

  熒惑系於離。離,火也。凡物之恒動不靜者,火也。火能照明糾察,燔燒穢積,故蕩除暴。故熒惑,行疾於水,而象禮官,察獄以罰萬物。《易》曰:相見乎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故主體察焉。

  太白系於乾,為天體行健不息,故金行最急。《易》曰:悅乎兌,戰乎乾。故主兵,兵又須有威,故主威。兌為悅,言以悅使人,以威臨物,乾兌之道也。故太白主兵焉。

  辰星系於坎,坎為水者,晝夜常流,無有休息。故水行亦速,與金相似。坎為水,為陰,為盜,為刑,刑盜於險,司獄之官也。故其坎所主於刑焉。

  凡五星之入列宿與中外官,其占大同。但當以理消息其吉兇,不可壹壹具陳也。

  凡月之行也,每去五星十度內,必疾行向之。若道內外則屈,屈回就之。過之則遲行,留止不速去。

  又辰星欲見,有時依度合見而入氣差。伏者,去之十八度內,有星者見,先星則不見。此皆相從就之大例也。並著在歷術之中,其日蝕交分亦然。

  其五行代王,四序不壹,各於其時而為主焉。及其司過見罰,降福呈祥,則大小異其貌,休王殊其色。或光潤明凈。或微細芒角,犯有少異,即可消息占之,不必要待其間有鬥蝕掩犯也。

  四時之色,春青,夏赤,秋白,冬黑,四季黃。占於列國也,則明勝暗,喜勝怒。其憂喜之色,則以同前。

  凡五星之內,有三星巳上同宿,為合。凡聚合之宿,相生則吉事興,相克則兇事起。宿之行性,並於當方為定,兼之宿占,而察其事焉。二星明,相和大吉,相克大兇。福德先至為吉,刑禍先至為兇。刑禍先去為吉,福德先去為兇。壹吉壹兇,兩事俱發,但當修德以備之。二星已上聚合,皆為改革政令。三星若合,是謂驚,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為大蕩,其國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改立王者,掩有四方,子孫蕃昌,亡德受殃,滅其宗廟,百姓離去,被滿四方。五星大,事大;小,事小。

五星幹犯中外官占第二十四

  五星犯攝提,臣謀其君。若主出之,有兵起,期壹年。

  五星犯守大角,臣謀主,有兵起,人主憂,王者戒慎左右,不出八十日,遠期壹年。

  五星入市中,將兇。壹曰五官有憂,壹曰赦。

  五星犯帝座,為臣謀主,有逆亂事。

  五星犯守東西鹹,為臣有不從令,有陰謀。

  五星犯天江,天下水,若入之,大水滿城郭,人民饑,去其鄉。

  五星幹犯五車,大旱,若喪。犯庫星,兵起北方、西方。犯倉,谷貴,有水。

  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諧。

  五星犯離珠,宮中有爭,若有亂宮者,若宮人有罪黜者。

  五星入天市,將軍興軍者吉。

  五星守犯天關,道路絕,天下相疑,為有關梁之令。

  五星出北河戒北,若乘北河戒,為女喪。

  五星中犯乘守五諸侯,諸侯死,期三年。五星入五諸侯,伺其日出而數之,皆二十日兵發,伺始入處,率百日,期十日軍罷。

  《巫鹹占》曰:五星入二十八宿宮,中外宮同。

  五星犯守積水,其國有水災,物不成,魚鹽貴。壹曰:水潦為敗,糴大貴,民饑期三年。

  五星犯守積薪,天下大旱,五谷不登,人民饑。

  五星犯守水位,天下以水為害,津梁阻塞。壹曰:大水入城郭,傷人,民皆走,期二年。

  五星守酒旗,則天下大酺,賜爵宗室。

  五星入天庭,色白潤澤,期百八十日,有大赦。五星東行入太微庭,歲不登,人民饑,遲出東門,天下有急兵。若守之,將相大臣禦史有死者。若入端門守庭,大禍至。入南門,出東門,國大旱;入南門,逆行出西門,國有大水;逆行入東門,出西門,大國破亡;若順入西門蕃而留不出,楚國兇殃。五星若從右入太微,主有大憂,有赦。犯將相,執法大臣有憂,執法者誅。(金火尤甚。)五星入太微中華東西門,若左右掖門,而出端門者,必有反臣。

  五星犯黃帝座,改易主,天下亂,存亡半。

  五星犯守四帝座,臣謀主,去之,去壹尺,事不成。五星中犯乘守四帝座,辟君也。星中犯乘四帝座,天下半亡。

  五星守內屏星,君臣失禮,下而謀上。壹曰:大臣有戮死者。

  五星入羽林,有兵起。若逆行變色,成句巳,天下大兵,關梁阻塞,不出其年。

  五星犯天廩,天下亂,大饑,粟散出其年。

  五星守參旗,兵大起,弓弩用,大將出行。壹曰弓矢貴。

歲星占第二十五

  歲星,壹名攝提。東方木德,靈威仰之使,蒼龍之精也。其性仁,其事□,其時春,其日甲乙,其辰寅卯,其音角,其數八,其帝太昊,其神句芒,其蟲鱗,其味酸,其臭膻,卦在震巽,人主之象。主道德之事,故人君仁也。其常體大而清明潤澤,所在之宿國分大吉。

  《易傳》曰:帝王人君行道德,德至仁利,則歲星明大潤澤;明大潤澤,則人君昌壽,民富樂,中國安,四夷服。人君行酷虐殘暴,則歲星時時暗小微昧,微昧則國亡君死。是故星明則主明,星暗則主暗。人君從諫,則歲星如度,人君聽諛佞,拒忠諫,則歲星亂行。故歲星變色亂行,人君無福;進退如度,則奸邪止息。猶如木之曲直,從繩則正;人君性習,從諫則聖矣。人君令合於時,則歲星光喜,年谷登;人君暴怒失其理,則歲星有芒角而怒矣。歲星怒則兵起,有所攻伐矣。歲星所在之分,不可攻之,攻之則反受其殃矣。

  秦之將亡也,歲星聚於東井。東井,秦之分野,秦政殘暴失政,歲星仁和之理違。歲星貌恭,恭作肅,不肅之道,拒諫信讒,是故二世君終於屠滅。漢高之入秦也,修德布政仁和,約法三章,與民更始,除秦暴酷,故秦人欣戴焉,卒入三秦之漢中而基王業也。項羽後入,焚燒宮室,殘暴楚毒,失仁之福,卒於敗亡。是故人君順其時,處其分,宜布其德,而修其政也。歲星所在處有仁德者,天之所佑也。不可攻,攻之必受其殃。利以稱兵,所向必克也。

  歲星木精,其時春也。人君春時,當順少陽德令。天子率百官,制法度,當布德和令,施惠下及兆民,無有不當。順天象,授民時,祈嘉谷,教新卒,布農合,修封疆,相地宜,以導民,躬必親之。命賜司典,止殘伐,毋覆巢,毋殺胎天飛鳥,毋鏖卵,毋聚大眾,毋置城郭,掩骼埋胔,不稱兵,兵戎不起,不可以從我始,毋逆天之道,毋絕地之理,毋亂人之紀。仲春養幼少,存孤獨,省囹吾,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同律度,正權量,無作大事以妨農事,無竭川澤,無漉陂池,無焚山林,命出而不納。天子布德行惠,發倉廩,賜貧窮,賑乏絕,開府庫,出谷帛,賜天下,勉諸侯,聘名士,禮賢者,止弋獵,無悖於時,無淫巧以蕩上心,則歲星無變而降福矣。失令非時,行夏令,則熒惑之氣幹,則星變赤芒角,國大旱暖氣,是哀蟲螟為害食,人民疾疫,時雨降,山陵不收,風雨不時,旱木早落,邦時有恐,中國寇戎來征。行秋令,則太白之氣幹之,星白無光,寒氣大至,民大疫,飄風暴雨總至,藜秀蓬蒿並與,天多陰沈淫雨早降。行冬令,則辰星氣幹之,星變黑小,水澇為敗,雪霜大至,首種不入,陽不收,麥不熟,民多相撓,寒氣時發,草木皆肅,國有大水。

  歲星為仁,貌曰曲直象木。(可操曲直)木曰貌,貌,容儀也;貌曰恭,恭,儼恪也;恭作肅,肅,敬也。肅時雨若,狂恒雨若,是故人君貌恭心肅,則歲星光明盛大,無盈縮,儼而行中道,降福德而示吉祥。時雨降,人君壽,百谷成,天下安而民樂矣。若人君酷亂咨情,則讒臣湊,變怒芒角,錯逆降示,應恒雨淫註,人君不昌,百谷不成,庶事不寧,天下有兵。夫歲星色澤微暗,進退失度,為奸邪並與,人君無福,有芒角者戰勝。武密曰:順角指所戰勝,逆者兇,順行不可逆戰,逆行不可背之以戰,兇。

  歲星與月相掩食,國有大喪,女主大臣亡。

  歲星與熒惑合鬥,殺大將;與太白合鬥,有大兵;與太白相犯,有兵大戰。

  金在木南,南國敗;在木,北國敗。木乘金,偏將死;木與金合鬥,大將死。

  歲星先至,諸星從之者,其國分人君吉,以仁德威天下矣。

  應留不留,其國亡;應去不去,其國昌。

  歲星主齊魯,青、徐州。色白有喪,黑有病,赤有兵起,黃有喜。

  歲星平見,入冬至初者,減八日,後六日損七日,以次六日損壹日,畢於大寒四十五日。凡損十六日盡即平行。自入立春十壹日加壹日,畢於雨水,因入春分,均加四日,清明谷雨,均加五日。自入立夏,畢於大暑,均加六日。自入立秋,初日加六日,加後十日減五日,畢於秋分。自入寒露已後,六日減壹日,畢於立冬。自入小雪,畢於大雪,均減.八日。余為定見日,初見去日十四度。

  五星行術

  置星定見之前夜半日所在之宿度算及分,各以定見去朔日算及分加之,行分滿法,六百七十乃從度壹。(其日度星度分名,半日法也。)以星初見去日度數,晨減夕加之,命度以次,則星初見所在度分求者,次日各以壹日所行度及分。其金火之行而有小分者,各以日率為母,小分滿母法,從去行分滿六百七十,去從行度日壹度。其有益遲益疾者,則別置壹日行分,各以疾益遲損乃加之,留者因前退即減之。伏不註度,順行出虛,去其分已也,行入鬥,先加分。

  歲星初見順,見順日行壹百七十壹分,日益遲壹分,壹百壹十四分。日行十九度三百二十三分而留,二十六日乃退。日行九十七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壹百八十分。又留二十六日乃順行。初日行五十八分,日益度壹分疾。壹百壹十四日,行十九度三百二十三分而伏。

歲星入列宿占第二十六

  角:歲星犯左角,天下之道皆阻塞。犯右角,天下更王,使絕滅。守留角中,五谷成熟,留之壹百日,兵起。木犯守角,王者大赦,忠臣用。木乘左角,法官誅。木乘右角,大將軍死。木逆行於角,人主出入不時。若有急事,千裏之行。凡木犯守乘左角七日已上,天下大赦;守右角,賢士用,期七十日。

  亢:歲星犯亢,天子坐之,則敗於君。木數入亢,其國疾疫。木經亢,韓鄭有兵。木守亢,小兵。木逆行守亢,為中國兵。木犯守亢逆行,失國,其明色,大政不用。

  氐:木犯氐,國無儲。木舍守氐,其國歲熟,賤人有疾。木乘氐之右星,天下有大水大兵。木乘氐左星,天子有自將兵於野。木出入舍氐者,(天庫之星也。)其國有急令,其歲太平,環而守之,其國以兵致天下。氐為嬖妾有喜者,若與月合在氐而暈,不出四十日有德令。木守氐,王者立後,期十八日。木犯逆行守氐,國大饑,人民流亡,亦為人多病。

  房:木入房十日成句巳者,為天子惡之,以赦解之。(金水同占。)又曰:為皇後夫人喪,謂房東行復還返也。木舍房氐,氐色不明;有喪。又曰大水。木守房,為大人憂,以赦解之。木犯房,將相有憂。木舍房,人主喜,其將相大吉。

  心:木近心,七日以內有暴貴者,遠不出百八十日。木經心,清明列照,天下內奉王化,帝必延年。木乘心,其國相死。木居守心,王者行天心,陰陽和,天下大豐,五谷成熟,有慶賜,賢士用,皆有德令。木犯乘守心,大人兇。木中犯乘淩太子位,太子憂;犯少子位,少子憂。

  尾:木入尾者,易後太子者;後族有升顯者,不出百八十日。木守尾,民人為憂,大臣作亂者,若反逆,從大將家起,若中有讒諛者,期二十日,若卿出當之。木乘犯尾,早谷大貴,人人相食。木守尾三十日,王者立貴後夫人。若生太子,欲封寵後族,人主以嬪為後。

  箕:木入箕,天下兵亂,箕中有壹星,民莫處其室。箕,木在箕南旱,在箕北有水。其年木入箕踵者,歲熟之象也。木入箕中,行疾,中有口舌相讒事,期五十日,若百三十日。木守犯出箕,多惡風,谷大貴,天下大旱,饑死過半,民相食。

  鬥:木犯南鬥,為有赦。木乘淩南鬥,有大臣反伏誅者。木入南鬥中,死者甚眾。木經南鬥魁,失道者死。木經南鬥,與國福,歲大熟。木入南鬥,若留守十日,所居之國當誅。

  牛:木犯牽牛,越獻金銀。木居牽牛,三十日至九十日,天下和平,道德明,四夷朝中國。木入牽牛,農人死於野,陰陽不和,五谷多傷。木犯牛,留守之,為有破軍殺將,牛多死。

  女:木入須女,有進美女者,大人慶,若宜女喜,立後,拜太子,期四十日,若九十日,宮人有受賜者。木守須女逆行,其君廢農桑。木守須女,米壹鬥三百,民有自責者,多火災。木逆行留守,淩犯須女,天子及大臣有疾,必有苛政,布帛貴賤不時。

  虛:木入虛,天下大虛。木經虛,齊國多憂。木守虛,七日已上,盡三十日,王者起宗廟,修陵冢,有白衣之會,不出九十日。木入守虛,留守之。二十日不下,有立諸侯;六十日不下,國有死將;百日不下,改年號,大臣戮死,期二年。木犯虛而守之,王者以兇改服,有白衣之會,不出六十日,天下大饑,人民流千裏,君臣離散。

  危:木舍危南,雨血膏王室。木守危,三十日若二十日,諸侯天子更宮室,民多土功,有哭泣之事。又為多盜賊,民相惡之。

  室:木犯營室。犯陽,為陽有急;犯陰,為陰有急。木入營室而人主有賞賜之事,天下當有受賜爵祿者。木處營室東壁,赦,其去陽之陰,天下喜,牢獄虛。木守營室,民疾病,有德者得地,歸與民爵。

  壁:木居東壁,五谷以水傷。木守壁,天下大赦。王者有堯舜之治,四海同心。木犯壁,天下兵起,壹曰狄兵起。

  奎:木入奎,其年五谷以蟲為害。居其南,糴賤,牛馬繒帛皆賤。居其西,糴物貴,人不安。木處奎中,小赦。木守奎,北狄來降。木逆行入奎而守之,其君好攻戰,兵甲不息,人民流亡,不安其居。

  婁:木入婁,國有聚,人主喪,期壹年。木守婁,王者承天位,天下安寧,有慶賀,有兵罷。木逆行守婁,其君牢吏斷獄不用,不以時,民多怨訟,若有赦令。

  胃:木犯胃,為天下五谷無實以為災。木經胃、昴、畢,趙水澇,魚行人道。木守胃,國以無義失幣,有水旱事。木守胃,王者順天德,中畿國昌。

  昴:木乘昴,若出北者,為陰國有憂,若胡主死。木守昴東,糴大貴,三月後守北,其歲有德令。木守昴,王者有德令。昴者,天之內室,歲星近之,下獄之臣有解者,不出四十日。木守昴畢,東行至天高,復反至五車,為邊兵。壹曰為赦令。木守昴,入守天獄,天下獄虛。木乘守昴,若出北者,為陰國有憂,胡王死。(土水同占。)

  畢:木犯畢,出其北,陰國有憂;出其南,為陽國有憂。木入畢口中,邊有兵。木出畢陽則旱,出畢陰則水為災,政令不行。木處畢北,其年有赦令,有別離之國,奪地之君。壹曰歲水。處畢南,有土功,男子多疾疫,歲旱,晚水;處東,多暴雨,金器刀劍貴。木守畢口,國大赦,王賜夷狄,若有功德令。壹曰幣大貴。木犯附耳,兵起。若將相喪憂,不即死退。

  嘴。木犯嘴觽,其國兵起,君誅罰不當。木守嘴觽,君臣和同。木犯守嘴觽,不出壹旬,必有覘候之事,農夫不耕,天子皇後俱憂,期甲辰日。

  參:木犯參,水旱,谷不收。木處參東,若處伐東,東多流人,多暴雨;處參北,若伐北,多沖水。木處參,天下農夫不耕。有赤星出參中,邊有兵起。木入若守伐,天下有兵。

  井:木入東井,主秦國,留守之,以仁致天下。木犯東井,人主有行仇水之事,大將惡之,其國內亂,有兵起。木犯井鉞,刑罰用,兵起。木乘守東井,人主有法令水術之事,逆臣為亂,將軍死,人君有憂。

  鬼:木犯鬼锧,人君有憂,斧锧用,大臣誅。木入鬼,留十日已上,令散於諸侯,期六十日,若十月。木逆行抵輿鬼中央者,其君主之。木守鬼,為大人有祭禮之事。木守鬼,出於左右,貴親坐之。木守輿鬼西南,為秦漢有反臣,以赦令解之。木幹犯守天屍,國有喪。天屍,鬼中粉白者是。

  柳:木犯柳者,有木功事,若名木見伐者。木經柳,國多義兵。木守柳,貴臣得地,有德令,不出九十日。木逆守柳,為反臣,中外兵起,以德令解之。

  星:木入七星,有君置太子者。木留七星,為天下大憂。木守七星,多火災,旱,萬物五谷不成,有兵饑。木入若守七星,盜賊有兵。

  張:木入張,旱,多火災,萬物百谷不成。木逆行張,其君用樂淫泆。木處張西,歲大水;東,為大旱。木守張,天子有慶賀事。木守張十日,其歲大豐,五谷成;三十日不下,天下安寧;守之留百日,其主升平,君臣同心。木逆行守張,人民疾疫,多心腹病。木犯張,若守之,王者政事,若有千裏之行。

  翼:木入翼,人多死流亡,五谷傷於風,期壹歲中。木出入留舍翼,荊楚有急,歲多大蟲,六十日不下,小人失功。木守翼,王者應天,又方術之士大用,翼輔正政,天下符瑞,不出九十日。木守翼,主聖,天下和,五谷登,人民樂,禮義興。

  軫:木入軫中,伺其出日而數之。期二十日,皆為兵發,伺始入處數之,率壹日,期十日,軍罷。(二十八宿中外官,同有此占。)木逆行至軫,及守之,其國有喪,人君改服,天下更主之令,期二年,王者以赦除害。壹曰所舍七日不移,有殺君者。木逆行至軫,及守之,其國有喪人君者。木在軫,王者憂疾病,若有喪,不出九十日,改服,王者修宗廟,赦三萬裏內,災消。木處軫東,糴貴。木處軫西,有女喪,若有水。木守軫南,六畜及車貴。木守軫北,為多疾病。

歲星幹犯中外官占第二十七

  木入五車,兵大起,五谷大成。

  木入建星,諸侯有謀入關者,期六十日,若百五十日。

  木守天關,有兵起,期三年。

  木行南河戒中,為四方兵起,百姓疾病。木乘南河戒中,出南河,為中關兵起。歲星乘北河戒中,若出北河,戒北為胡王死。

  木在軒轅中,有女子反謀君者。木行犯守軒轅,女主失勢。壹曰大臣當之。若有黜者,期二年。木中犯乘守軒轅太民星,大饑,大流皇太後宗。木乘犯守軒轅少民星,小饑,小流皇後宗,有誅者,若有罪戮。

  木入少微,君當有求賢佐;不求賢佐,則失威奪勢。木犯守少微,名士有憂卒,王者任用小人,忠臣被害有死者。

  木逆來犯帝座,其色白者,有赦。歲星守黃帝座,大人憂。

  歲星犯平星,兇。木守平星,執政臣憂,若有罪誅者,期壹年。

  木守入羽林,諸侯悉發兵,強臣謀主,王者有憂,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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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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